长沙市金融服务业发展之我见


长沙市金融服务业发展之我见

 

周正祥 罗珊 蔡雨珈

 

区域发展,金融先行。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和血液,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助推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引擎。金融服务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第一,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第二,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围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支持企业跨境经营,以及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第三,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商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第四,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第五,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服务业不仅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而且对实体经济起着巨大的带动作用,发挥着乘数效应。联合国统计署定义了“金融及相关服务”的统计口径,包括:(1)金融中介服务,包括中央银行的服务、存贷业务和银行中介业务的服务;(2)投资银行服务;(3)非强制性的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再保险服务;(4)房地产、租借、租赁等服务;(5)为以上各项服务的种种金融中介服务。

    长沙市作为中部地区金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基地,金融服务业已经取到了比较大的发展。表现在:1)金融服务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2012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37.6亿元,同比增长16.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出2.1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11.7%,对全市GDP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分别为5.9%15.2%,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1.32.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GDP增长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2)金融实力整体不断增强。银行业支撑作用明显,2012上半年,长沙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均保持了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银行业,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38.4亿元,同比增长43.5%,对全市金融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4.6%;实现营业利润133.4亿元,同比增长31.9%保险业扩容加快,平稳增长。长沙市保险业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5.2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11.3亿元,年均增长率19.19%;保险赔付额从2007年的17.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31.7亿元,年均增长15.52%,较好地起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器”的作用。2012年以来,湖南保险业迎来了自2008年高峰期之后的第二次扩容潮,2012年新进驻长沙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已经成立。此外,紫金财险、安邦人寿、国华人寿3家保险公司也已相继获准在湘筹建或设立湖南分公司,长沙的保险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存贷款余额持续增加,截止20126月末,长沙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081.1亿元,比年初增加717亿元,其中个人储蓄余额2853.2亿元,比年初增加存款326.2亿元;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046.7亿元,比年初增加贷款562.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759.3亿元,比年初增加贷款93.2亿元。(3)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长沙市国有银行网点数量比较稳定,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农商行网点不断增加。汇丰、花旗、新韩、东亚、渣打等外资银行及华夏、渤海等内资银行纷纷入驻,截止2011年底,长沙共有商业银行机构27家。全市省级保险分支机构增加到43(其中21家产险省级分支机构、22家寿险省级分支机构),外资保险机构2家,法人证券公司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家,法人期货公司4家。村镇银行、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从无到有,稳步增长。2010年设立的三一汽车金融公司为湖南省首家、全国第二家中资汽车金融公司。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已初步形成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为主体,其他新型金融机构并存的多种形式、多种结构、功能较为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市金融办协同人行、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调控、监管全市银行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开展对保险证券业的监管服务以及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工作。

虽然长沙金融服务业发展取到了很大的成绩,但问题还比较突出:1)金融总量偏小竞争实力不强。从金融贡献率看,2011年长沙金融业增加值203.30亿元,占GDP3.62%,横向比较低于武汉、成都、广州、上海、北京、深圳和香港的5.73%6.3%7.99%11.67%12.84%14.20%15.92%。纵向比较,长沙2007年金融贡献度占比为4.50%2011年为3.62%,呈下降趋势;从资产规模看,2011年总资产为14363.30亿元,但长沙仅占全国的1.05%,金融业资产总额数量偏小;从资产分布看,银行业资产占比93.1%,银行类金融机构“一业独大”,保险和证券则凸显薄弱之势。地方金融机构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约为四分之一,缺乏竞争优势。(2)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不高。金融中心测评指数排名落后,2011年长沙在参加第三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测评的29个城市中排名第19位,金融中心发展明显落后,货币市场规模总量较小。长沙2011年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仅占全国的1.05%,低于同年长沙市GDP占全国的比重1.19%,货币市场发展程度落后于武汉和成都。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从结构来看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规模小,在长沙注册的基金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空白;从证券来看长沙证券化程度不高,2010年为46.57%2011年下降到29.38%;从保险看保险市场发展程度低,2011年长沙市保险密度为1712.22/人,在中部省会城市排名第四,人均保费比武汉2010年都少256.42元,保险深度为1.98%,为中部省会城市倒数第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长沙市发展金融服务业的几点建议:1)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职业金融家。金融业的竞争从本质上讲更是金融人才的竞争。毫无疑问,人才已经成为制约长沙金融业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之一。加大力度建设金融人才队伍,对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汇集懂金融的政府领导人才、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骨干人才等三类金融人才,引领长沙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努力引进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职业金融家,健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鼓励地方性金融企业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选聘熟悉现代金融制度、擅长管理、职业操守良好的优秀人才充实金融企业管理层,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实施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2)努力打造波隆立交桥至中信城市广场的芙蓉路金融集聚地。集约发展才能带来集聚、集群效应。长沙要集中优势资源,打造适合于金融服务业发展的一流环境,以打造完整的金融产业链为目标,不断吸纳各种业态、各种规模金融机构及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在长沙南北主轴的芙蓉中路,以松桂园到韭菜园路段为核心区域,方圆五公里内,聚集了70多家支行以上的银行机构、200多处金融网点和大量的证券、保险公司。数据显示:长沙金融总量占到全省的60%,而芙蓉路又集聚了长沙60%的金融总量。因此,打造波隆立交桥至中信城市广场的芙蓉路金融集聚地能更好的促进长沙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芙蓉路金融集聚地以长沙南北主轴的芙蓉路为轴线,目前芙蓉路云集了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招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的总部或省分行,而国信证券、光大证券以及平安保险、新华人寿、友谊咨询、喜来登酒店等金融、咨询、中介、国际知名酒店的现代服务业机构也纷纷在沿线布局落子。进一步强化集聚省内外及周边地区金融资源的功能,进一步巩固作为区域金融中心及金融机构聚集地的地位。而长沙老火车北站和省政府的搬迁,给予了芙蓉路金融集聚地更大的延伸空间,芙蓉路金融集聚地将径直延伸到波隆立交桥至和中信城市广场。将其打造成汇集长沙地区80%以上的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接轨及引入国内外金融资源的核心功能区。(3建设大河西先导区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综合利用城市资源综合运营商的强大社会资源和政府资源,打造主营业务突出经营现金流充沛、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大型优质上市公司,支持长沙银行全面提升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优质区域性银行并实现上市,整合相关资源,投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成功增发新股,扩大再融资能力,盘活湖南机场公司股权、土地房产和市政收费项目及大河西先导区旅游资源,实现先导区旅游产业借壳上市。争取3年内把先导投资公司初步建成以“长沙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产业基金”为主体的金融资本集团,控股23家上市公司。已有太平洋寿险长沙营运中心、中国人寿财险全国电销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机构入驻。积极引进全国性产权交易机构在先导区设立分支机构。初步建成“多库一网站—平台—系统”的长沙信用征信信息系统;开通“长沙信用网”门户网站对外信用信息查询窗口。(4)全力打造长沙开福区金融生态区。据资料统计,金融生态区总面积达182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金融生态区的东翼是国家级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翼是国家级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时也是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大河西先导区,北面是集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于一体的专业物流园区——长沙金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面是规模宏大的长株潭城市群。据开福区资料,长沙金融生态区将每年引进传统类金融机构12家,培育和引进新兴金融机构12家,到2015年末,全区金融业实现增加值达到70亿元。5年可将其建设成为一个汇集高端金融服务业的长沙金融生态区。(5)将创业投资纳入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现代金融服务业有四个主要业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长沙金融服务业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银行资产占到金融服务业总规模的90%以上。而银行强市不等于金融强市。在发展传统金融服务业的同时,长沙应将目光更多地投放到创业投资、信托担保、债券融资等新兴金融业态和多样化的金融衍生产品上来,用多元化的视角审视长沙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因此,长沙市应将发展创业投资纳入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尽快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支撑体系。

 

附注:本文为长沙市科技局项目(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批准号:K1109029-31),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长株潭城市群服务外包业发展政策研究,批准号:2012ZK2003),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嵌入转移对湖南服务外包业发展影响的机理研究,批准号:2011YBA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