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 以房养老


乐居周刊  刘长杰

没想到“以房养老即将试点”的消息中秋节前一出台,就遭遇这么多的骂声。有人评价这一政策荒唐透顶,有人指出“老人们都把房子交给政府,这是要他们断子绝孙吗”;更有人指责“只有断子绝孙的人,才能想得出如此下策”。

在一片骂声中过节,估计民政部的官员们这个节过得是耳根发热、一声叹息。为了平息公众怒气,节前民政部就主动发声,称“以房养老属高端化服务,是自主选择行为”;节后,又立刻约见媒体详解“以房养老不代表政府不管养老”。

试问,以房养老真的有那么差吗?

首先,这一政策并不荒唐,而且既真实又靠谱。常常有国人拿发达国家说事,事实上这一做法就是发达国家实践成功的一种养老模式;其次,任何人都无权让“老人们都把房子交给政府”,就像任何人都无权要求老人必交商业保险一样;第三,即使有老人选择了这一养老方式,也不会断子绝孙;第四,想出这一政策的人功德无量,为何要他断子绝孙。

我们相信,这场始于误解而临时起意的口水战,终将止于智者。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运营难等突出问题,提出包括“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一系列政策在内的解决方案。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模式,俗称倒按揭,其本质是一种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即老人可将付清贷款的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综合考虑房主年龄、健康状况、预期寿命、房产若干年后价值等因素,定期发放给房主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用于改善养老,或者由房主自主决定将养老金直接购买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产品(包括养老社区的入住资格等),待房主去世后,房产要么归金融机构所有,要么由房主家人按照金融机构约定的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利率向金融机构赎回。

上述解释已经很清楚,以房养老既不是每个老人的必须,也不是国家政策的必须,而是完善多层次养老需求的必须。

国家首先倡导居家养老模式,其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最后还可选择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国务院此次出台《意见》,旨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做大整个养老服务产业,而这其中包括鼓励金融保险业开发面向养老服务的产品,“以房养老”试点就是诸多养老服务产品中的一个选项而已。揪住“以房养老”一点,片面解读《意见》,确有以偏概全之意。

这一政策具体应有之义,民政部门已解读甚多,这里不再赘述。我们只想强调,破除政策藩篱,疏通“以房养老”,是盘活资本存量的正确举措,民众应予支持。

从个人理财的角度出发,以房养老让原本不易变现和享用滞后的不动产,变得易于变现和提前享用,这对于许多家庭来说,其意义不亚于当年民众可“贷款买房”。这不仅有利于老人权属下的不动产可以提前变现,提升他们的养老品质,更有利于盘活沉淀已久的资本存量,激活民间资本,加快资本流动,提升资本效率,从而策应“收紧信贷投入、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让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更平稳,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