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超生“合法”是人权还是特权?


 张艺谋超生“合法”是人权还是特权?

近日,张艺谋“超生”事件查实,他与妻子陈婷的三个子女均为非婚生育。昨天无锡滨湖区鼋头渚派出所民警对记者称,每个已出生的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张艺谋三子女在我所办理户籍证明时出示了结婚证及出生证明,符合上户的要求,手续合法,不涉及违法行为。”东方早报2013-12-06

既然张艺谋的孩子在上户口时出示了出生证明手续合法,既然公安部门也承认孩子“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那么张艺谋超生的喧闹也就应该到此为止了。但颇为奇怪的是,既然张艺谋与妻子陈婷的三个子女均为非婚生育,他们有时如何拿到出生证明的呢?

众所周知,医院要给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一般需要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准生证则由计生部门提供《江苏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准生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准生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而据了解,陈婷如果要拿到准生证,必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滨湖区雪浪街道大浮社区计生办办理审批手续。大浮社区计生办李主任对此也感到非常奇怪:“按照规定,他们应该到我们这里来审批手续,需要有街道社区的按章证明,但是从我们知道这个事情到现在,他们家都没有露过面。”李主任感到很纳闷,“没有我们的盖章他们可以在陈婷户籍所在地上了户口

显而易见,张艺谋三个子女的出生证明究竟是怎么来的,依然是个疑团。那么,已出生的孩子果真就不能因为家长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成为黑户吗?我们再来看一个同样的事实报道:

房山区8岁男孩小杰(化名)因为单亲母亲交不起33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至今是“黑户”,无法上学。为了让儿子有户口,小杰的妈妈刘菲(化名)将要求“必须先交清社会抚养费才给上户口”的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其拒绝为其子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在向法庭递交的答辩状中称,因为原告无法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所以依然依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拒绝为其子办理户口登记。(新京报2013-12-06

有人说,只要我国还需要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外生育行为的处罚,就有继续存在的合理性。设若以此而论,小杰母亲如果交不起33万元的“超生罚款”,注定是要败诉的,小杰也只能永远都只是“黑户”而已。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普通公众难以实现的权利,张艺谋却可以做到?这些难道真的就和名声、地位、财产以及权力没有任何关系?

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推行了三十多年,尽管我们一再呼吁重视公民的生育权自由权,但在国情尚且不允许的境况之下,难道我们还不该拥有一点点的权利公平吗?多地公安部门均要求,新生儿入户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出示孩子的准生证或计生部门的罚单及证明而张艺谋的三个孩子在事件被爆出时已经上过户口了,这难道仅仅就是一个人权的问题而与特权无关吗?

半年多以来,关于张艺谋超生,舆论一直没有消停,就立场而言,截然分为正、反两方。正方支持和声援张艺谋超生的主要理由是支持公民的生育权;反方反对和拒绝声援张艺谋的主要理由是认为他属于特权。笔者则以为,张艺谋想多生几个孩子,或许人权的追求;但张艺谋无论生几个孩子都能上到户口,便是一种特权的体现。

(李吉明2013年12月6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