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城镇化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是需要成本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农村转移人口没有实现市民化实际上也是需要付出很高的社会成本:每年春运,火车票总是一票难求,为了搞到一张回家的票,人们不仅付出了比平时更多的金钱,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服务员回家了,酒店的生意受到影响,该赚的钱没有赚到;保姆走了,小孩没着落,大人要么请假照顾影响工作、要么带着上班劳心劳力;春运大迁徙,交通阻塞、交通事故频发;进城人员长期不在家,小孩得不到应有的教育、老人得不到应有的照顾,以至于不断出现各种家庭悲剧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农村转移人口没有实现市民化所付出的有形和无形的成本,如果将其量化,其数额是极为惊人的。 由此,我们不能不想到,不彻底的城镇化即使只从经济角度考虑对社会来说也未必是合算的,如果从人性角度、从家庭伦理角度、从社会和谐角度来观察,就更是问题多多。所以消除城镇化泡沫、做实城镇化,是政府对农村转移人员及其家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说,过去30多年来,为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转移人员做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是必要的,那么现在,就到了政府和社会该为他们这种贡献和牺牲做出补偿的时候了。在对地方政府及主政官员设置考核体系时,有必要把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因为它不仅可以检验其政绩,还可以检验其执政理念——是否真正“以人为本”。只有真正“以人为本”,城镇化泡沫才能得到彻底消除,和谐社会也才能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