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页岩气网讯: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国家能源局1月29日发布《煤层气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成煤层气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10年时间,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意见稿提出,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大幅度提高煤层气产量。加大新疆、辽宁、黑龙江、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区煤层气资源勘探力度,建设规模化开发示范工程。在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区开展勘探开发试验。
政策亟待具体化
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委员孙茂远指出,产业政策只是原则性的政策宏观导向,缺乏具体信息,尚需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细化措施。如第二十六条要求加强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增加勘探区块投放数量,为煤层气规模化开发提供资源保障。采用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煤层气资源,择优确定开发主体。提高煤层气最低勘探投入标准,实行限期开发制度,对于已设置矿业权的区块,勘探投入不足或不能及时开发的,依据有关规定核减其矿业权面积。
对此,孙茂远表示,提高最低勘探投入标准、实行限期开发制度并不新鲜,之前国土部已经提出过相关政策。“重要的是增加勘探区块投放数量,”孙茂远称,虽然方向是这样,但实行难度比较大,需要国家智慧,“页岩气也是一样。为什么三大油招标不积极?因为现有招标区块资源条件不理想,相当一大部分好的区块都在油气公司已有矿权的覆盖范围之内,所以这有个公平竞争的问题,需要国家智慧。”
再如第二十四条提到严格执行煤层气排放标准,禁止煤层气直接排放。第十八条提到,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优先进行煤层气地面开发。
煤炭规划生产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资源,煤层瓦斯含量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开采煤炭资源。
“禁止煤层气直接排放谁来监管?必须具体化、量化,出台一些细则。先抽后采的标准十几年前就呼吁过,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全都有这个标准,瓦斯必须降到多少吨以下才能采煤,一般标准在3-5吨之间。”孙茂远强调,“没有这个标准万万不行,大家要统一认识。现在形势很好,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能过剩不但对调整能源结构不利,煤层气开采利用也相对受压。”
厘清煤炭、煤层气开采关系
一直被业界关心的矿权重置问题在意见稿中也有详细论述: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优先进行煤层气地面开发。煤炭规划生产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资源,煤层瓦斯含量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开采煤炭资源。在设置煤层气或煤炭探矿权的区域,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块范围内的煤层气和煤炭资源进行综合勘查,提交煤层气和煤炭资源综合勘查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储量评审(估)、备案。
在已设置煤炭矿业权但尚未设置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域,经勘查具备煤层气地面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应依法办理煤层气勘查或开采许可证手续,由煤炭矿业权人自行或采取合作等方式进行煤层气开发。在已设置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域,根据国家煤炭建设规划5年内需要建设煤矿的,按照煤层气开发服务于煤炭开发的原则,采取合作或调整煤层气矿业权范围等方式,保证煤炭资源开发需要,并有效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
虽然产业政策并无具体刺激措施,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意见稿出台是个好事情,“其中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应编制本地区、本企业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落实全国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接下来就可以督促重点省区和重点企业完成任务。”孙茂远表示。
煤层气:业界呼唤先抽后采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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