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中因地权出现的分层


  当前,农民主张权利的呼声最大。究其根本农业人口占多数。用上百年甚至更久的目光来看待中国农民手中权力渊源。首先应该感念中山先生!这个伟大的人物在中国首次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带领人们为“耕者有其田”而奋斗,竭尽终生将土地从爱新觉罗氏等封建主的手中给予民众。后来以觉悟者李大钊、陈独秀为核心的工人知识分子;领导的民主革命,他们冒砍头危险,继续着反封建压迫和剥削,在工人运动及后来的武装起义中,队伍里最中坚的分子仍然是工人和知识分子。后来他们在党的领导下,作为革命中最坚决的力量在开始了土地革命。无数市镇和乡村的人们为了免受缙绅地主,官僚资本,殖民买办的压迫盘剥,雇农和贫农为了获得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前赴后继起来革命。无论是红军长征中的“扩红”,还是三大战役中的起义动员,还是一直在军内进行的”新式整军运动””俘虏转化”均以土地许诺和保卫既得地权为实际轴线,这应该算是我们所常说的土地革命吧。有段话简要说明了当时的工农关系,“农民是小私有者,由于农业生产自然性的特点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农民要求稳定的土地占有和基本生产资料私有。‘耕者有其田’是千百年来农民最高的经济追求和梦想,也是鼓舞农民投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动力。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理所当然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

  回顾历史可以得出,现代农民之所以成为“有产者”,其手中的土地的价值包含着作为劳动者联盟的无数先烈、仁人志士、工农无产阶级的生命鲜血。

  52年土改结束,3亿贫农、佃农和雇农全国人口约50%的人分得了土地。和封建主倒台后的民国时期一样,79年以来家庭联产承包形成的农民和土地关系到现在为止,在我们现在的农村社会事实上已形成了以下阶层的农业经营者;

  地主村霸;属于农村的上流社会,占有土地,在市区、县城均有产业,和县乡镇的上层建筑在经济或政治上有着联系。自己不行劳动能够依靠再承包土地或生产资料获得资本的农业经营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占有发展区位优势(如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民,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业主实际上也是地主)。他们占有农村户口和大量土地,享受国家惠农补贴,一切福利利益均沾。甚至依靠黑恶、两劳释放人员或宗族势力欺压善良、称霸一方、鱼肉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渗透政治领域。

  富农;其拥有的土地数量,自己不能完全耕种,还富余土地而雇工耕种。他们在城镇和农村两头均占资源,要他们丢掉农村的土地或基础不愿意,从城镇放弃已获得的机会回农村进行农业生产却又心有不甘。他们包括数量庞大的84年户口政策松动后通过各种渠道已进城定居人员。

  自耕农、中农;占有少量土地,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者。收入规模和积累不能承担其子女后代在现代社会的消费水平。多数家庭80、90后子女外出读书、务工。

  贫农、佃农;又称农民工。自己土地量少,为生存计多余劳动力季节性或全年外出到市镇出卖劳动的流动人口。一般情况下能养活自己,机会好有打工的结余部分可以供养家庭成员,年龄大了再回农村养老。属于不坚定地城镇社会保险、城镇建设的参加者。

  雇农:农村中的无产阶级。征地开发、迁徙、劳动力下降等原因导致失去土地或被兼并.有的转化为准城镇人口,完全或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

  还有一部分是本身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土改时没有分得土地,79年后的承包运动也没能让其进入农业生产的集镇小自有经济者,这类人口主要是传统上以集镇为核心的与工农业均发生经营关系的非农小私有经济,手工业者、商人,各类行政事业工作调动、招工和退职不回乡的“员外、缙绅”。也有投靠、扶养、复员留城、总之因历史上各种原因的积淀形成的非农业人口。这类城镇化人口已占84年前城镇人口至少三分之二。他们目前有的仍然以工资为生活来源,被雇佣或自主地从事着体力和脑力劳动;因为他们的农业联系,所以称谓“无产者的同盟军”。

  那么84年前的纯粹的劳动者呢?对那时候工厂的工人,按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对生、老、病、死、伤残、医疗和集体保险等作了具体规定,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保障政策当时还是很受拥护的,大家普遍反映:“社会主义好,生老病死有劳保。”后来的“54年宪法”规定,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认识的基础,逐步扩大“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当时政策描绘可以看出,工人无产阶级及各条战线人们,劳动积极性无比高涨,在“低工资,高积累”下,三个产业中工业占比由1952年的17.6%提高到78年的44.1%, 195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79亿元,到1978年增加到3645亿元,国内工业生产总值以年均15.1%的速度增长,连续十二年通胀率0—0.02之间,基尼系数0,世界少有。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基础一穷二白,根本没有。经过前30年的建设,工业结构门类齐全,钢铁、有色、电力、机械、轻纺、食品等工业部门逐步发展壮大,一些新兴的工业部门如航空航天工业、国防工业、汽车工业、电子工业等也从无到有,迅速发展。

  如果我们的改革开放面对“前30年”成绩视而不见,置“54宪法”要求的“认识”于不顾;那么建国“30年来,为改革开放垫底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工人阶层如何定位?最根本性的问题是;带着先烈血泪的平均地权的胜利果实,被什么样人窃取了?那些在高强度低工资的工人劳动中积累起来的国资出资人,板凳应该坐到那边?当前的上层建筑应该为阶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