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树世界——别样的“树经济学”


  树的“三大生产”派生出树的“三大经济”以及树的“三大经济学”,即树的产业经济学、树的生态经济学、树的景观经济学。树的经济学应当分门别类,沿着三大生产路径向前推进。

  树的产业经济学,即研究由树产品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所形成的经济学。树产品的产权边界比较清楚,生产者与消费者也是确定的、具体的,市场交易是树产品的基本分配方式,价格机制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树产品交易过程中,生产者与消费者“讨价还价”,市场机制运作良好,“无形之手”效率显著。价格水平由市场决定,供求平衡最终也由市场决定。在信息对称情况下,树产品的生产经营水平决定着盈利水平。其实,种植业生产是一年生草本作物的经济活动,树产品生产是多年生木本植物的经济活动。与种植业经济相比,树产品生产除周期比较长、投资密度比较小、需要更多时间成本。其大部分经济原理与种植业基本相同,此处不予赘述。值得强调的是,不同树种的生物种性各具特色,由于在经济表现上各有千秋,因此有必要分树种进行林学研究,也有必要分树种开展经济学研究,形成树种经济学。比如,苹果树经济学,核桃树经济学,桑树经济学,茶树经济学等。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树种经济研究落后于树种技术研究。比如,关于银杏树的技术研究论文比较多,而银杏树的经济研究却不够多。树的产业经济研究已经成为树产业发展的一个薄弱环节。

  树的生态经济学,即研究树生态的生产、分配与消费所形成的经济学。树产品是财富,树生态也是财富,即“生态财富”,也称之“绿色财富”。树生态财富是由多年生木本植物的生产活动创造的财富。其生产者是清楚的,具体来说,就是各类由政府划定的“生态林”经营者,包括国有林区的国营林场,集体林区承包到户的家庭林场。但与树产品不同的是,树生态财富的消费具有不确定性,即是能够确定具体的消费者,也由于生态财富的消费计量难题,交易成本过高,难以形成有效的交易合约,使得市场交易无法进行。加之,树生态财富涉及到基本人权保障,因此树生态实行“零付费消费”。问题在于,树生态可以“零付费消费”,却不可能“零成本生产”。如何实现可持续生产,一致扩大再生产?其实,“市场失灵”之际,正是“政府显灵”之机。这时,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填补了“无形之手”空缺。政府充当了集团购买者角色,向全体国民购买了树生态,成为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介”。只不过,政府作为集团购买者具有超级垄断者地位,决定着“购买价格”,生产者“讨价还价”的权利缺乏机制保障。因“出价问题”,可能引发“街头抗议”或“集体上访”。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公平的解决办法是科学核定生产成本,以生产成本为依据决定购买价格。也就是说,树生态生产成本是树生态经济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政府也具有“选择性偏好”,现阶段比较重视增加新的树生态生产面积,以加快形成新的树生态生产能力,而对已有树生态生产能力的挖潜改造重视不够。对集体生态林生产出价偏低,以及支付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从经济学角度观察生态,首先要区分生态生产者与生态消费者,并建立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机制。这种机制,是市场多一点,还是政府多一点,那得看人们的知识水准和社会技术。生态生产与消费尤其特殊规律,一般经济学知识并不适宜于生态经济。以树生态生产为基础的树生态经济学研究,目前尚处在初始阶段,若干关键问题的研究亟待深入、亟待突破。

  树的景观经济学,即研究由树景观的生产、分配和消费所形成的经济学。树景观由多年生木本植物生产。一年生草本植物也具有景观生产能力,与树景观生产具有相似性,但更多是空间与地域差别,以及经营管理方式差异。树的景观生产分为人群集中、人流密集的开放区域的景观生产和特定封闭区域的景观生产。开放区域树景观生产关系居民满意率、地方美誉度,以及地域“名声”,各地政府比较重视公路沿线、河流两岸“景观走廊”和城镇边角地园林景观建设。开放区域的树景观生产,其经济学范式与树生态经济相似,消费者“零付费消费”,政府购买了树景观生产,充当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中介”。封闭区域的树景观生产,比如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因管控消费者进入成为可能,收费就成为现实选择,进入景区的“门票”就是树景观的价格。确定合理的“门票”价格是树景观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树景观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在一起的经济活动,四季景观不同,游客流量不好把握,有时人群暴涨存隐患,有时门前冷落车马稀。树景观经济学涉及领域更为宽泛,需要全面研究树景观的生产、分配与消费规律。在这方面,我们的知识基础非常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