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杰律师:房产让道德蒙羞


 张付杰律师:房产让道德蒙羞

近来处理的一宗案件,深深让我感觉房产让道德蒙羞。一方面是因为房价过高,另一方面是国家的道德体系建设出现了缺失有感而发,仅为个人体会。

案件当事人是一位接近百龄的老人,十几年前,自己放弃产权份额,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自己没有份额,将自己承租的公房购为产权房。老人因为身体残疾,行动不便,举动需要人照顾。然而,就在老人需要人照顾的情况下,办理房屋产权证后,子女从此不再出现,丝毫不挂念老人的生活起居,直到老人去世,子女都没有出现,拿到了房屋产权证后,不再过问老人生死。

另一个案件当事人是两位老人,应子女的要求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孙子女,办理赠与前子女对两位老人百般好,声称将房屋留给老两口的外孙女,避免以后多一道手续和缴纳税费。待老人将房屋过户到孙子女名下后,子女开始对二老动手动脚,动不动就是将他们赶出去。

经手过这些案件,会发现很多老年人是很善良的,很心疼自己的子女,然而子女是如何来回报父母的这种善良的呢?在发生房产赠与时对待老人百般好,承诺好好照顾老人,说什么为了防止以后的什么手续、什么税直接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孙子女名下,等到房产到手了,对待老人的态度开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些行为,让人着实心寒,让我们道德蒙羞,那道薄弱的道德防线,早已被现实击得粉碎。事后有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有的,至少是当前的法律是无能为力。

房产是很多人耗尽了一生的积蓄,故而显得对大多人很重要,为了得到房子丝毫不顾及亲情伦理,以至于拿到房子后六亲不认,不禁让人发出“在房子面前,道德算个屁”的感慨。

法律意识的增强,不仅仅是用在如何侵害道德底线来实现自己的法律权利,而是应在尊重伦理道德的前提下,好好的使用法律,尤其是老年人,不应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而应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处理自己的事宜,防止自己的老年不能安享。借此,也希望可以引起全社会对这种现象的反思,以期找到妥善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