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专业经济组织有不少问题:规模普遍不大,覆盖面小,实力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稳定性较差等。其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市场经济及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在我国的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基层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态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
农村以农业为依托,以农产品为加工核心,发展相关产业链,形成产业带、产业群,从而使农村经济走上飞速发展道路,实现农村的城镇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是中国未来若干年内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在这个宏观发展的进程中,现有的一系列农业集体合作的发展形态,如呼图壁县农产品保鲜技术协会为代表的基层农业协会,浙江温岭市绿牧草鸡合作社为代表的基层合作社组织,华西村在农田承包后、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集体发展模式,正在同一时间的不同地域,展示出未来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在不同阶段的不同面貌。这些集体合作集体具有非常典型的示范意义。
然而,我们必须破除一些迷信。
《南方周末》发表文章《大邱庄神话破灭十周年》,[5]文章无视大邱庄曾经获得巨大成功的事实,把大邱庄后来的企业改制转变为私人企业的过程描绘为“去乌托邦化的努力”,甚至文中借某当地官员之口说:“集体经济到底行不行,我们不能下这个结论,吴仁宝为什么不改制,我们不好评价。”
这些言论的出现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大邱庄原书记禹作敏出事了,大邱庄难道就应该和禹作敏一起被否定吗?不管怎么说,大邱庄创造了中国农村发展的奇迹,从文中的采访可以看出来,后来的改制并没有能够让大邱庄的农民比原来过得更好,而后来者以并不成功的改制,嘲笑大邱庄的发展是乌托邦,这不能让人心服。
第二,大邱庄的集体发展模式不是唯一的,华西村、南街村都是这一模式发展起来,否定大邱庄的发展模式,也就意味着其他两家发展模式应该一同遭到抛弃,但这样行吗?
第三,从文中所借官员之口表达的对华西村集体发展模式的忧虑,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简单市场经济思维,他们弄不懂的是华西村为什么没有象后来的大邱庄一样改制,他们潜意识里甚至隐藏着对华西村发展模式的合法性的思考,其中的政治考量是不难看出来的。
所幸的是,这样僵化思考问题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半月谈》2006年第2期发表的文章旗帜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华西村:中国新农村改革的方向》。” 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也非常明确的表明了态度:“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是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对未来若干年内国内经济发展的精彩布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集体合作必将在改变农村面貌的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
集体合作的发展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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