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国企还有保留的必要吗?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纠正,基本上实现了“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的目标。留下的那些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国企,这些国企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基本上都处于垄断或者至少是半垄断的地位,同时由于政府对于这些剩下的为数不多国有企业在人财物上面的精心呵护,使得它们在市场上处于绝对,至少也是相对的优势地位。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连傻瓜也能经营”好的大环境之下,却还是有一些国有企业却经营得一塌糊涂,不要说赚钱,能够少亏损一点就不错了。亏损了也不从自己身上打原因,而是只知道向政府伸手,而政府对于这些“亲”儿子也是来者不拒,给予大量的补贴,由于这些公司往往都是赚钱的时候如小脚老太婆,基本上都是微利,而亏损起来却都是巨亏,动辄数亿,甚至是数十亿元的亏损。

政府的钱都是老百姓的纳税钱,而老百姓的这些纳税钱都是一个子儿一个子儿好不容易才挣来的,然而,政府却几乎是毫不在乎就大把大把的甩出去了,而且根本就没有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这样的国有企业,非但没有走到作为国有企业应该走到的作用,反而还要不断的消耗民脂民膏,其存在的价值难道就是多花纳税人的钱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样的国有企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如果连起是不是需要存在都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的话,那么政府是真的应该听听老百姓的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