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2年,为探索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的有效模式,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选择陕西汉中、安康、商洛、杨凌四个地区先行开展了“订单+金融”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制度、机制、产品创新,加大对订单企业、农户、农业的金融支持,促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一年来,包括订单抵押、企业为农户担保、运用远期交易建立合理的农产品定价机制、将订单农户履约情况纳入农村信用体系等试点主要内容均已基本实现。下一步将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订单合同标准化、农产品估值、定价机制、农业保险、期货交易、财政扶持等方面的问题,将“订单+金融”试点工作持续推向深入,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订单+金融”试点的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陕西省内开展的“订单+金融”试点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引导金融机构探索支持订单农业发展的具体措施。2.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将订单作为有效抵押物,研发金融产品。3.探索农业龙头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订单农户贷款进行担保的有效途径。4.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支持订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5.对有期货交易品种的农产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通过期货市场发现最优价格,优化种植结构,管理价格波动,规避市场风险。6.对没有期货交易品种的农产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与订单农户之间建立完善合理的定价机制,以利于引导生产,降低价格波动。7.探索保险产品和信贷产品的有效结合方式,分散信贷风险。8.探索通过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支持订单农业发展的有效方式。9.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通过金融产品创新,促进提高农业订单履约率。探索将订单企业、农户的履约情况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10.探索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配合的有效模式,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贷款担保、政策保险、保费补贴以及保护价收购等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
“订单+金融”试点的主要创新
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的组织推动下,各试点地结合辖内订单农业发展实际,在订单抵押、企业为农户担保、农产品定价机制、订单履约率、订单企业商品融资以及财政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实现了创新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订单合同成为有效抵押物融资,同时企业为农户贷款担保
以商洛丹凤县对肉鸡订单的金融支持为例。其具体做法是,1.聘请法律专家,规范订单农业企业——华茂牧业的订单合同,明确合同双方权责等内容,增强订单的法律效力。2.县农信社制定出台《订单农业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贷款条件、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审批、发放和管理等内容。其中,贷款条件是订单农户与企业签订订单合同,且能保证订单按约履行,订单农户可以凭借订单合同向农信社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是根据订单农户养殖规模和信用程度,按照订单合同标的(金额)80%的比率发放贷款;贷款期限是一年以内。3.企业与农信社签订“订单农业贷款承诺书”,为订单农户贷款提供担保。4.县农信社经过贷款调查、审查、批准,签订贷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截至2012年末,丹凤县农信社以订单合同为抵押物向订单农户累计发放贷款324笔、贷款金额1986万元。订单农户普遍认为,以订单抵押贷款容易、程序简单。
(二)订单企业通过远期交易,发现价格、管理价格波动,完善农产品定价机制
以安康旬阳县的蚕茧订单为例。其具体做法是:1.订单企业的上游企业——宝业公司加入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进行网上交易,交易品种主要是干茧和生丝。宝业公司作为卖方,将成本和利润核定后确定远期合约交易价格。2.宝业公司根据远期合约交易价格,确定和订单农业企业——县蚕茧公司签订的干茧收购订单合同价格;县蚕茧公司再根据干茧收购价格确定与养蚕户的鲜茧收购价格。以2012年春茧收购为例,宝业公司根据远期交易价格,与县蚕茧公司签订的干茧收购订单合同价格为55元/市斤;县蚕茧公司经成本费用核算后,确定与养蚕户的鲜茧收购价格为20~21元/市斤。
(三)金融机构将订单农户履约情况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贷款定价相结合,促进订单履约率的提高
以汉中勉县的魔芋订单为例。其具体做法是:1.对与订单企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履约情况好的订单农户,经农信社调查核实后,调高该订单农户的信用等级,并记录在征信系统内。2.农信社将订单农户的信用等级分为三档:优秀、较好、一般,对履约率高、信用好的订单农户适度提高授信额度,且给予利率优惠。
截至2012年末,汉中勉县农信社已对1.1万户订单农户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将其加入征信系统,记录了2000笔订单合同,共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8亿元。其中,3260户订单农户被评定为优秀,可获得5万元的最高额信用贷款;有4920户订单农户被评定为较好,可获得3万元信用贷款;有2820户订单农户被评定为一般,可获得1万元以内信用贷款;贷款利率均比一般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优惠5%,为10.089%。
(四)将订单农业的深加工产品加入商品融资目录,实现商品融资
以汉中勉县对魔芋订单的金融支持为例。其具体做法是:1.工行县支行对订单农业企业——锦泰公司的魔芋精粉进行论证,认为魔芋精粉符合区域性商品特点。2.经工行省分行审定批准,将魔芋精粉列入“陕西境内商品融资目录”。3.工行县支行开展对锦泰公司的评级、授信、质押品评估等工作。4.经省工行审批同意,工行县支行以锦泰公司50%的库存魔芋精粉为质押品,以70%的质押率,向锦泰公司发放期限6个月的1000万元商品融资贷款。勉县支行的此项创新还在陕西其他地市进行了推广。
(五)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财政支持政策,实现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融合
以商洛丹凤县为例。有关配套政策有:1.无息借款。凡订单养鸡户新建1个大棚,县财政提供无息借款2万元、使用期限1年。2.贷款贴息。对新建大棚每棚安排贴息贷款5万元,每户贴息2年最高8万元,对养殖大户每户贴息2年最高20万元。3.保费补贴。订单养鸡户投保的大棚保险,每棚500元保费中县财政补贴200元。4.对专业合作组织给予奖励。当年晋升为省级百强示范社、市级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2000元;对当年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截至2012年末,丹凤县财政共向订单养鸡户提供无息借款264万元,提供贷款贴息额165万元,共对251户订单养鸡户、280个养殖大棚补贴了5.6万元保费。
“订单+金融”试点深入开展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试点过程中,订单企业、农户、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均对“订单+金融”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非常有意义,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亟待解决。
(一)订单合同标准化不足,合同效力欠缺
试点过程中发现,订单要成为有效抵押物,首要就是要具备规范化、标准化、有效的订单合同。但现实中,虽然订单企业与农户签订了订单合同,但均是订单企业根据自身农产品收购需求制定的,只是企业与农户在种植、收购方面达成的简单协议,尚没有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制式的标准化农产品订单合同,因此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足、执行力欠缺,制约了以订单为抵押物的贷款发放。
(二)订单农产品的估值、变现渠道缺乏,作为抵押物的订单合同流通变现难度大
虽然试点已经实现了订单成为有效抵押物,但是订单农产品的抵押估值以及变现仍是金融机构担忧的重要问题。一旦贷款违约,就会涉及到抵押物即农产品的变现,而一方面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交易、流通渠道单一,变现难度大,变现是否能抵补风险也是未知数;另一方面,现实中也缺乏对农产品的专业评估机构,导致订单农产品的抵押估值处于空白,制约了订单成为有效抵押物。
(三)农产品定价机制不完善,市场风险较大,订单企业与农户利益难以保障
试点中发现,除烟叶、蚕茧等少数国家管制的农产品有收购指导价外,多数订单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一般都是随行就市,订单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被动接受价格波动风险,订单农户也被动接受企业定价。同时,我国对农产品的定价权缺乏,对于国际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只能被动接受,也是农产品定价机制不合理的重要原因。
(四)保险的保障功能尚未有效发挥,制约了订单农业生产发展
探索保险产品和信贷产品的有效结合方式、分散信贷风险是陕西“订单+金融”试点内容之一。试点过程中,人民银行积极与当地保险公司沟通,推动有关农产品保险险种的设计与运用,但无论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是商业性农业保险,在订单农业生产中都较为缺乏。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性保险保费费率虽然较低,但对于收益率偏低的农业来说依然偏高,从而导致一方面农户参保率低,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亏损较多,政策性保险难以推开。二是由于农业属于高投入、高风险产业,商业保险成本高、缴费多,难以运作。如汉中勉县人保财险公司虽然开发了魔芋险种,但由于保费较高没有实现。
(五)订单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低,阻碍了其参与期货市场交易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种类多、生产分散、技术不一,导致生产出的农产品品质差异大、标准化程度低,阻碍了其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流通渠道受限。以鲜茧收购为例,仅茧的质量标准就有10多种,收购时由公司派出符合资质认证的人员进行检验,检验人的主观判断占很大成分,增加了蚕茧交易的难度。
(六)地方财力有限且财政扶持资金分散,影响了财政政策的效果
支持农业发展,财政政策的作用空间很大。虽然省财政对农业给予了多方资金扶持,但部分扶持政策需要地市、县级财政配套,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省财政资金就无法落实。同时,各类扶持资金由财政、农业、发改、工信等不同部门根据不同项目审批、发放,资金分散,难以发挥合力。且在扶持资金的落实上,一般周期较长,前期投入仍需企业和农户自身筹集。以财政贴息为例,只有当农户贷款付息后,才能申请贴息,申请后约半年才能拿到贴息款。
推动“订单+金融”试点深入开展的对策建议
“订单+金融”试点工作现实意义重大,企业和农户欢迎、政府鼎力支持、机构积极参与。因此,有必要研究破解订单合同、农产品估值、定价机制、农业保险、期货交易、财政扶持等方面的问题,将“订单+金融”试点工作推向深入,持续推动金融创新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一)规范订单合同,促进订单合同的标准化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农产品的类型和特点,结合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等订单合同主体的需求,设计样式统一,农产品质量、价格、标准等要素齐全,合同双方权责清晰的标准化合同,增强其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二)探索农产品估值和订单合同抵押登记,畅通农产品及订单合同的流通、交易渠道
发展农产品专业评估机构,探索对订单农产品的价值评估。探索办理订单合同抵押登记,实行合同备案制度。创建订单合同交易平台,丰富其价值变现的途径和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依据订单合同的价值评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设计融资方案,使订单合同真正变成有效的抵押物。
(三)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丰富期货市场农产品交易品种,以市场机制和国家调控的方式,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产品定价机制
农业部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应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提升农产品的标准化。在此基础上,增加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合理安排生产、完善定价机制。对于没有期货交易市场的农产品,建议加强价格预测和监测,适时进行供求调控,防止价格的大起大落或恶意操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求平衡。
(四)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双管齐下”,有效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建议由中央财政出资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设计巨灾保险产品,对农业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经济损失予以补偿。建议地方财政设立政策性保险专项基金,对保险公司开办政策性保险的亏损予以弥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农业商业性保险险种,丰富保险产品并逐步试点推广,增强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五)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增强财政、产业、金融政策对接,发挥政策合力
建议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农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通过以点带面,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根据农业产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特点,选择运用不同的财政政策工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扶持资金效果。研究制定财政、产业、金融政策对接方案,增强政策配合,发挥政策合力。
(作者郭新明 ,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
金融观察:以“订单+金融”试点为突破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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