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神子”,真是牛气冲天
据新华社电湖南省委宣传部22日晚通报,广受关注的湘潭“火箭提拔”27岁副县长事件已有调查结果,结果称徐韬提拔过程没有严重违规,同时对六位相关干部进行处理,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4月23日《新京报》)
通报中未见对徐韬本人的处理决定应该有两种原因,一种可能是记者不负责任,写出这种缺乏新闻基本要素的文章来,另一种可能就是徐韬本人的副县长职务未被网络舆情所撼动。
出于好奇心,笔者登录湘潭县人民政府网站看了下,发现徐韬仍是该县9名副县长之一,或因最后“入伙”,目前排名“老九”。不过,这也再次证明了笔者此前博文《“湘潭神子”,比“湘潭神女”更牛》中的分析是正确无比的。
1985年出生的徐韬,工作五年却七次换岗,中间还有“全日制学习”,工作十个月就成副科级干部,担任正科职务一年半就晋升副处级。因不符合湘潭2012年公选副县市区长的报考条件,而在郴州参加公选。可回马一枪,又在湘潭被录用。出现这么怪异的现象,只因其父为湘潭市某区原人大主任,其母为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笔者之所以称徐韬为“湘潭神子”,并认为他更牛,只因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徐韬所在的湘潭市岳塘区,去年就出了个“湘潭神女”,因此用“湘潭神子”比较般配。只是《“湘潭神女”,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而“湘潭神子”在舆情爆发一个月之后,依然还能稳坐“县太爷”的宝座。二是“湘潭神子”作弊后还能理直气壮,独创“‘曲线救国’升迁法”也被视为合规,可谓“牛人”中的“大牛”。
而湖南省委宣传部的通报,显然是想进一步固化了“湘潭神子”的地位,这也再次证明“湘潭神子”真是牛气冲天啊。可这样的处理结果,只有傻子才会感到合情合理。很明显,那6名被处理的干部,都是因为在提拔徐韬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那么,既然这些提拔徐韬的“操作员”因集体制造“湘潭神子”而受到处分,就说明对徐韬的提拔任用有违规之处。而这么多的干部因此集体受处分,又说明徐韬被违规提拔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也就是说,提拔徐滔的程序有违公正,其结果也就不可能有公平了。换句话说就是,“程序违法”选拔出来的官员,也一定是“问题官员”。因此,这样的处理结果,实际上是只问责程序瑕疵,而不纠正错误结果,因此难以服众。
我绝对不相信湖南省有关部门不明白这里面的对等关系。但他们敢于做出这样的处理结论,明显是无视民意,其中应有隐情。笔者以为,这不仅仅为了袒护“湘潭神子”,更为袒护那些有权运作“‘曲线救国’升迁法”的更高级别官员。
无论是“湘潭神子”、“湘潭神女”本身,还是此次被处理的6名官员,还有那些在制造“湘潭神女”、“湘潭神子”中起关键作用的更高级别官员,以及处理该案的相关人员,其实都是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同一条利益链上了。在这个“官二代”盛行,权钱交易的年代,靠他们“公平、公正、公开”地提拔官员,无异于与虎谋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