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国五条”,北京将现“假婚潮”


落实“新国五条”,北京将现“假婚潮”

在“新国五条”细则颁布30天之后,各地陆续出台了对该细则的落实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三点:一是对存量房交易是否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限购措施;三是房价控制目标。

在这里,首先我要纠正一下媒体普遍使用的“各地细则”或“某地细则”一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本来就是“新国五条”细则,且国务院在出台“新国五条”及其细则的时候,也并未授权地方政府制定“新国五条”细则。地方政府如今出台的相关规定,只是对“新国五条”细则的具体落实措施。

笔者以为,“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弊端很多,可操作性不强,中央因此也不是要求地方非执行不可。而从各地落实措施,也可窥见地方政府对中央出台政策的不同态度。北京作为政治首都,上海作为经济首都,重庆因为“薄王之变”,均会不折不扣执行中央规定,明确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广东因为各地房价不均衡,也就有条件地服从,规定“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其他地区则巧妙地回避了这个最为敏感的问题。

因为未来上市的存量房,很多都是在“新国五条”出台前购买,而购买时的存量房转让个税政策,多数地区都是按照总价的1%征收。从这一点讲,政府加重已有存量房交易税负,有违反契约精神之嫌。而因为税法中“个人转让居住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依然有效,这些明确规定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城市,存量房房主肯定感到委屈,在交易时规避重税也是情有可原,因此毫无悬念将出现离婚潮,而这类离婚实际上是“假离婚”。

而与“假离婚”相对应的,则是落实措施最为严厉的北京还有可能出现“催婚潮”和“假结婚潮”。因为北京规定“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这一规定将明显不利于如下三类人:一是有闲钱投资第二套房的单身贵族;二是对第一套房不满意,有财力购第二套房的单身贵族;三是“准配偶”情况有变需要另选地址购房,且有财力购买第二套房的准新郎、准新娘。

我们知道,“限购”就意味着承认买到房的人就已经赚了。也就是说,单身贵族有购买第二套房的诱惑是客观存在的,而通过“假结婚”,就很容易达到购买第二套房的目的。而准新郎、准新娘们,只要提前结婚就可以规避这一“限购”规定。

但“提前结婚”因准备不足,有可能导致婚后负面效应,而“假结婚”或会导致后续的财产纠纷。最为严重的当属“假离婚”,如果有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则鸡飞蛋打,后悔莫及。

除了“提前结婚”,“假离婚”和“假结婚”其实都是“假婚”。但无论是“提前结婚”,还是“假离婚”、“假结婚”,毫无疑问都将引发社会问题。对于那些践行者来说,也都承受着“制度性羞辱”。因此建议中央,该改用另一个思路来调控房价了,那就是大幅度扩大商品住房土地供应量,大幅度降低商品住房供地基准价,真心逼出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把“面粉”尽快做成“馒头”,以平衡供求关系来降低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