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其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公众,因此,社会公众评价应该是衡量政府绩效好坏的最终标准。目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仍然存在着“对内不对外、对上不对下”的倾向,虽然在形式上将社会公众和外部专家等群体纳入评估主体,但总体上仍然由政府自身来主导,而且外部评估主体评估权重偏低,只有杭州等极少数地区把公众评估的比例调整为 50%,其他地方政府和部门仍以内部评估主体为主。这一倾向,极易导致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绩效评估侧重对上级领导和部门服务,忽视对公众服务,造成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目标偏离。绩效结果运用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持续改进和提升绩效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政府绩效评估还停留在打分排名、评比评优的阶段,容易导致被评估对象将自己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排名上,甚至为了提升排名而掩盖问题和不足,对改进绩效反而缺乏有效的动力。
服务性政府的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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