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5):谁写的这部经典?


 重商主义(5):谁写的这部经典?

《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被看成是经济思想史的一部经典。这是一部对话体的政论著作。伊丽莎白时代的某一天,爵士、博士、商人、制帽商、地主五个人聚在一起,对时下世人关注的社会经济问题展开讨论。主题涉及由于币制改革引起的通货膨胀及国家财政枯竭的问题、由于圈地运动引起的农业衰落及某些市镇凋敝的问题、由于宗教分歧及其他原因引起的信仰危机问题。讨论进行了三次,第一次列举现象,第二次是分析原因,第三次是探讨解决思路。

这部写作于16世纪中叶,出版于1581年的著作,被认为早期重商主义的经典。那是个重商主义的时代,而且,这部著作中也确实有一些体现重商主义观念的东西。比如作者认为,从外国输入商品是有害的,输入本国能制造的产品危害更大,主张禁止进口外国工业品尤其是奢侈品;主张实施关税保护,保持出超,防止逆差。如果仅仅挖掘重商主义的思想观念,那么这本书并没有比此前此后的那些重商主义小册子多提供多少有价值的东西。但是,这样的做法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在那样一个时代出现那样一部著作,在那样一部著作中居然包涵了那么多有近现代经济学意味的思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书中在讨论通货膨胀的影响时,说到不同人群的收入性质不一样,同样的通货膨胀会带来不同影响。比如,就商人而言,进价上涨可以通过出价上涨来转移,因此他们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对于制造商而言,原材料价格及工人工资的上涨,也可以通过商品涨价来转移,其利益也不会受到影响。这两类人群,收入都具有可调整的性质,通货膨胀并不影响其实际收入。地主的情况不一样,因为地租是固定的,无法在通货膨胀实际发生之后进行调整,通货膨胀将使其实际收入降低。国王的情况更加糟糕。不仅财政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性质,而且通货膨胀期间财政支出会增加,于是国王的境况会严重恶化。

在讨论圈地运动的影响时,爵士对圈地持支持态度。他以为,圈地是有益而无损于社会利益的。因为就他的观察,圈地之后土地使用会更有效率,完成圈地的地区也比其他地区更富裕。博士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见解。他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可能存在冲突的。如果说对个人有利的事情就必然对社会有利,我们就得承认抢劫的合法性。圈地也是这样,从实际情况看,对个人确实有利,对社会也确实带来了祸害。作者提出通过法律来规范个人行为,使之与社会利益实现协调。但是,他对法律实施的效果又存有怀疑。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是经济学的主题。此书出版后两百多年,斯密在《国富论》中才提出一个被认为具有最终解决方案意义的观念。

将这部著作的基本观念理解为自由主义也许比理解为重商主义会更加贴切一些。书中有大量篇幅在讨论圈地运动的影响。谈到圈地运动导致畜牧业的大发展而种植业的衰落时,有人提出是否可能采用行政或者法律的手段来实现农业和畜牧业的均衡。作者倾向于这样的观念,人们的行为更多受到利益的引导,而市场又是引导利益实现的关键,法律或者其他行政管制方式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会起到有效的作用。作者以为,制约英国农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正是政府管制。因为英法战争,政府对谷物贸易实施严格管制,控制生产,控制价格。正是因为被管制的谷物价格过低,才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下降,导致农业的衰落。解决农业衰落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放松管制,恢复谷物的自由贸易。对于英国政府长期奉行的限制小麦出口的政策,作者持明确的反对态度。他以为,所有的国家都需要相互帮助,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可以使参与国更加繁荣和富裕。在这里,作者已经有了二百年后休谟的国际主义观念。作者的自由主义观念还体现在自由经营政策上。英国的某些市镇,因为产业结构调整陷入凋敝。为了复兴这些市镇,需要引进优秀的技工。英国由于受行会组织的影响,对外来技工采取了限制政策。作者主张不仅应该给予外来的优秀技工自由经营的权利,还要为他们提供各种优惠条件。

关于货币问题,作者也有着一些自己的独立见解。比如他将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理解为其他国家货币大量流入的结果。这种解释意味着货币数量论。不过,这一理论的优先权更多地被赋予与他同时代的法国人让·博丹(1530—1596)。事实上,该书还系统表述了“劣币驱逐良币”法则。针对当时由于币制改革即发行不足值货币引起的一系列问题,作者主张进行进一步的货币改革,发行和流通足值货币。有人提出,由于黄金储备不足,能不能先流通一部分足值货币,再慢慢过渡到全部流通足值货币。作者以为这种想法不现实。因为如果足值货币与不足值货币同时流通的话,足值货币必然会退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不过,这个法则的优先权也不属于本书作者,而是被赋予与他同时代的伊丽莎白一世的造币局长托马斯·格雷钦爵士(Thomas Gresham,1519—1579)。

还是有一些东西被归于本书作者名下。比如关于经济问题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在讨论知识的有用性问题时,作者主张关于财富的知识也是一国管理者应该具备的;在正式的学科体系还没有这门知识的地位的时候,可以在“道德哲学”名下讲授这门知识。现代经济思想史学家亨利·威廉·斯皮格尔给予这一认识很高评价,说它第一次确定了经济问题研究在正式学科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并形成了一个影响持久英格拉传统。之后,从洛克到休谟到斯密到约翰·穆勒一直到约翰·内维尔·凯恩斯,都遵循这一传统,都是在道德哲学名下研究经济问题。

这部经典出版于1581年,最初有着一个冗长复杂的标题——《简释我国同胞近来常见的各类抱怨:绅士W·S·利用对话的方式彻底地争辩与讨论了全部观点,尽管其中有一些是不公正的和轻佻的》。关于该书的作者,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该书用对话体写作,文笔优雅,见解深刻读到。起初有人认为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但该书出版时莎士比亚才17岁,不可能写出如此独特老到的政论书籍。绅士W·S·究竟是谁一直存在争论。1891年,英国女学者伊丽莎白·拉蒙德在《英国历史评论》上发表文章,从这本著作中涉及的若干历史线索加以考证,确认作者是约翰·海尔斯(John Hales,?——1571年)。约翰·海尔斯曾经在爱德华六世(1547—1553年在位)期间担任过议员,代表兰开斯特郡出席过爱德华六世的第一届议会。海尔斯还参加过圈地委员会,参与过圈地法案的制定并代表委员会在1548年8月及1549年8月两次赴考文垂就圈地有关案件调查处理。海尔斯的这些经历与书中显示的某些细节吻合。“血腥女王”玛丽(1553—1558年在位)上台后,因为受到政治迫害,海尔斯曾经离开英国。可能就是在这段时间他写作了这部著作。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上台后,海尔斯回国并参与政治;后来因为发表不受女王欢迎的有关王位继承的意见而失宠,退出政坛。拉蒙德的论文提供了大量值得采信的证据,她的结论得到学术界比较一致的认可。经济思想史领域一些比较有影响的著作,如赫克歇尔的《重商主义》,罗尔的《经济思想流派》,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斯皮格尔的《经济思想的成长》,都采用了拉蒙德的观点。

其实拉蒙德所提供的证据也只是说明将该书的作者确定为海尔斯比其他人更值得相信一些,更合适一些。她的证据也不绝对。她自己就发现书中的某些细节与海尔斯不是很吻合。另外一个关于该书作者的说法就一直都存在着,那就是将该书作者确定为托马斯·史密斯(Thomas Smith,1513—1577)。最近阅读的新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默瑞·N·罗斯巴德的《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思想:奥地利学派视角下的经济思想史》就持有这种观点。史密斯是都铎王朝时代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在爱德华六世时期,曾经担任摄政王的秘书;在玛丽女王执政期间,曾经为枢密院工作。史密斯对时政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很感兴趣。可以确认属于他的写作于1554年的《备忘录》及1562年的《论罗马的货币》,与《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观点基本一致。罗斯巴德主要从政策主张及观念的角度否定海尔斯作为《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的作者的身份的。比如,该书对当时新设立的毛纺布税提出了批评,而海尔斯则是该税种的支持者;还有该书内容体现作者对宗教问题持有一种超脱的情感,而海尔斯却是《圣经》读经会的执事和热心组织者。而且,可以确认属于海尔斯作品的写作于1549年的《辩白》一书,与《论英国本土的公共福利》的某些核心观念不仅冲突,甚至对立。

究竟谁是这部经典的作者,仍然不确定。也许是海尔斯,也许是史密斯,也许是二者之外姓名缩写为W·S·的某位不知名的作者。这样纯粹“学术”或者“学究”的考据有没有意义是个问题。不过,对于经济思想史的学习和研究而言,这样一部反应都铎王朝时代人们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关注、考察和分析的著作却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它不仅让我们了解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形势及人们的思考,而且,作者的那些分析和思考还成为后来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养料。

铭记前人的贡献并表达敬意是后学的义务。如果不能确定作者,那我们就对思想表达敬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