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革命公墓只埋党员干部,致官民割裂
广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福山革命公墓的具体业务是由广州银河革命公墓管理处负责,是广州市民政局下属的一事业单位。“据说能葬在这里的都是厅级以上干部、革命烈士、公务员、科学家等等这样的人物。”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就是本村人以后死了都不能葬在里面。(5月9日《半岛网》)
今天《广州日报》官方微博发出这篇题为《广州拟投资6.2亿建新“银河公墓” 专埋党员干部?》的微博后,立马引来众多网友的评论,毫无疑问,没有一条评论赞成广州的这一做法。
笔者在想,广州市民政局拟投资6.2已建设的这个革命公墓,之所以规定墓穴购买者或骨灰存放者的身份必须是革命烈士、国家干部、军人等“七种人”,估计是仿照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管理方式,因为能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安放骨灰盒的人,也都是类似于广州市民政局规定的“七种人”,而且这里的墓穴,是严格按照死者生前职务、级别划分不同的墓区、享受不同的待遇。
八宝山革命公墓的管理模式,估计也是从苏联学来的,因此有着较深的历史原因。改革开放让国人思想得到解放之后,虽然部分民众对该公墓将骨灰分成三六九等颇有微辞,但埋在那里的毕竟多数是战争年代幸存下来,为了革命战争而做出贡献的革命先辈,因此大家还可以理解。
可新中国已经60多年了,真正的“老革命”已所剩不多,广州市民政局此次划定的这“七种人”,无非是体制内的那部分人。
可这么做,明显是在制造官民割裂。
一方面,因为处在和平年代,大家都是国家的建设者。要说革命,那大家都是革命者,只是社会分工不同而已。如此划定范围,意思是说只有这“七种人”才是革命者,其他普通建设者都不是革命者,因此不能进革命公墓。
另一方面,以官员为主体的这“七种人”,死后都葬在一起,和普通民众的墓地保持距离,这也和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传统格格不入啊。既然官员在世的时候提倡与群众打成一片,死后就更是理所当然要和群众葬在一起了,又何必单独弄一座“官墓”,让这部分死者及其亲属享受特权?
难怪一位网友感叹:“本来以为,活着不公平是正常的,反正死了大家都是化为尘土,现在看来,死后也是不公平的,这让老百姓活着还有什么奔头,公职人员不提倡死后直接撒海,反而还要享受福利至死不休!!!”
此外,广州市民政局用公帑为党员干部等“七种人”建革命公墓也是极为不妥的。党员干部本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死后却享受比主人更多的特权,显然不符合政治伦理。而这一决定,因为正是这些将要享受这一特权的掌权者所为,因此无疑是“权力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