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访妈妈”唐慧状告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开庭。法院经过审理,于当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永州市中院认为,永州市劳教委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应依法予以支持。驳回原告唐慧要求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当事人已经提起上诉。由于该案是劳教制度存废的标本性案件,所以,该判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同日,还有一位名叫方洪的被劳教人员要求赔偿的上诉也被驳回。2011年,方洪因在微博上议论当时的重庆市主政官员,被重庆市劳教委劳教一年。此外,之前还有一个典型案例,是任建宇案。重庆市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在网络转发或发表时政评论被劳教两年,2012年11月,任建宇起诉重庆市劳教委一案被判败诉。
笔者认为,既然全社会上下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要尽快地废止劳教制度,那么,在当下,就需要一个关键性的推动力。笔者认为,最合理的方式是,在某一个具体劳教诉讼案件的判决中,不是判定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规,而是从源头上判定整个劳教制度的设立及其所谓的“法规”是违法的(违宪及违反其他上位法律),从而有效地推动劳教制度的彻底废止,那将是一个历史性的判决。
可惜的是,有关中级法院没有抓住这个难得的时机,不过高院仍有机会,其他地区受理有关劳教诉讼的法院也有机会。如果,高院依然维持原判的话,检察院系统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而由最高法院作出劳教制度违法的裁定,未尝不是更好的方式,那将是一个更具历史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