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管理者确立了“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方针,也是整治的基调。
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是一种“法律”问题,也就是管理问题。从业者的素质和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不然。
食品安全是政府管理者最头疼、最复杂的事情之一,其基本原因是:由“食品问题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思想根深蒂固造成的——就看谁倒霉?
“社会共治”,用官方的意思来说:政府惩罚、社会监督,大家公管。这本来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其实错乱了。食品安全的发生来自良民的失误和不法分子的侥幸,要避免这两个“偶然性”的发生,必须“高层”管理得当。“失误”的发生来自麻痹和长期的不良;不法分子的“冲动”,来自对社会和管理者的“蔑视”。
“社会共治”看似将形成一个良好的管理气氛,实际上在思想上是两头翘。对人民来说,还行不成及时的行动;对可能犯错误者,是个无聊的噱头,他们并不会恐惧老百姓的监督。
美国曾经的丛林法则使得食品业几乎毁灭,他们走到今天的成绩,包括今天我们国内企业所“确据”的,都是来自对美国FDA的信任,这种信任是一种长期的法律威望形成的。当然,也包括从业者在法律框架下,质量意识的逐渐提高。
“社会共治”,从某种程度上,政府对社会的期望值和失望值都会增加。期望值增加,弱化了政府管理者的责任;失望值增加是在预料之中的,这本来就不是老百姓能管得了的事情。寄希望于老百姓的信息贡献,显然是一种侥幸,这和食品出了安全问题几乎如出一辙。食品安全来自管理者对食品行业的系统管理和长抓不懈。
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来自两个方面,1、改革开放的巨大发展推力,让食品业这个本来就脆弱的行业“大跃进”;2、管理者在对待食品业的态度上仍然是考虑的太多、相关方面的要满足太多。
扔下各种负重,一根筋的去管理,你把眼睛瞪起了,不怒自威,问题一定会解决的;指望别人,那一定是失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做好该做的事情,没那么难?难的是:态度不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