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减四成,又有多少“被脱贫”?
由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和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联合编写的《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2012)》显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实施两年多来,按国家扶贫标准统计的全国扶贫对象从1.66亿人减少至9899万人,两年减少了6700万人,重点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273元增加到4602元,年均增长达18.6%,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月5日《人民日报》)
必须肯定,中国近五年的扶贫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首先是按年人均收入制定的绝对贫困标准,也就是“贫困线”的标准不断大幅度提高。2007年为785元,2010年为1274元,而到了2011年11月,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较2010年提高了80%。按当时的人民币市场汇价计算,中国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大致相当于“每日1美元”。权威部门发布:按此标准,全国贫困人口也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
该报告称2011年“全国扶贫对象”1.66亿人,明显较此前宣布的1.28亿多出了3800万人,很多网友一定会纳闷缘何有这样的差异,而笔者猜测,或是因为这几年中央财政状况特别好,国家将扶贫标准以“内部掌握”的形式提高至和国际接轨的“每日1.25美元”,这样才会也正好和GDP总量“世界第二”的国际地位相吻合。
但是,增加3800万“贫苦户”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扶贫;而将“贫困线”标准由“每日1美元”提高至“每日1.25美元”,则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才能相应做好更高标准的扶贫解困工作。仅从这一点来看,无疑是给广大贫困户、亚贫困户带来了实惠。
但这则“两年来中国扶贫对象减少了6700万人”的新闻,还是令我产生疑惑,一方面,这些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民,自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应该相对较低,导致平均收入增长速度,长期低于社会平均增长速度,因此该群体人均收入“年均增长达18.6%”的数据就很值得怀疑,最大的可能是部分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农民“被脱贫”了。
另一方面,这样的解困速度也是令人生疑。按照该报告提供的信息,两年时间已让40.36%的扶贫对象脱贫,如果按照这样的速度进行下去,再过三年中国就没有“贫困户”了,这就让发达国家望尘莫及了,实际上有可能吗?这样的信息明显不可能产生什么“正能量”,笔者由此很容易就联想到“中华民族已完成62%复兴任务”的计算方法,其实原本是按照序时进度的简单计算,却被所谓的研究机构拐弯抹角,弄出一个看似复杂的科学计算、科学研究成果,最终弄出来的一个荒唐结果。这样的指数中,明显存在“被复兴”部分。
中国的一些研究机构,真是令人极为失望,纳税人养着他们真是特别憋屈。就在今天,网上流传一条消息,称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北京金融街正式发布全国首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报告中数据显示,中国家庭资产平均为121.69万元,城市家庭平均为247.60万元,农村家庭平均为37.70万元。如果该研究报告发布的消息属实,我这个有着30多年工龄的老公务员,就明显感觉拖了全国的后腿,倍感汗颜了。
笔者以为,中华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程度究竟如何,并不直接影响中国任何群体的生活质量;城市家庭是否有247.60万元资产,也只是纸上数字。但“40.36%的扶贫对象脱贫”的研究报告,一定会令部分本该继续享受扶贫优待的农民自此失去了优待,令他们更难脱贫。而这样的报告结果,明显是给“顶层”提供了虚假信息,直接影响“顶层设计”的正确性,属于害国害民之举,应该坚决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