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不倒”的公安局长,或已帮上新大佬


“买官不倒”的公安局长,或已帮上新大佬

近一段时间,因多名贪官受审、或即将受审、或遭查处的消息,再次提升了国民对中国反腐事业的信心。“薄熙来案”、“杨达才案”已庭审结束,等待审判;“张曙光案”也已进入起诉阶段,而其副手、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今天下午也进入庭审阶段。而就在这几天,以国资委主任为首的“石油帮”、“胜利系”遭查处,预示着“十八大”后第一个正部级高官“落马”,中石油四名离“副部级”仅一步之遥的高管也因此不再风光。

也就是在这个“贪腐案”被社会密集关注的档口,“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涉嫌受贿1919万元被公诉”的消息再度引发社会热议。北京检方指控,田学仁在1995年至2011年,利用职务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为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共收受上述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1919余万元。其中,除了一家药商就“行贿” 田学仁1217万元以外,最为恶劣的,是田学仁还“帮忙跑官进账百余万”,并详细地列举了“买官”者的姓名和职务。

此消息一发布,媒体很快发现,竟有一名涉嫌“买官”者仍然在岗。根据检方指控,田学仁在1998年3月至2002年春节前,5次收受时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长岳忠田钱款折合人民币11万余元,为岳忠田提拔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提供帮助,岳忠田在55岁时被提拔为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正处级)。

据当地公检法系统知情人士介绍,目前,岳忠田仍在该系统工作。

岳忠田涉嫌行贿11万元,已属“金额巨大”,且是为谋取不当利益,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理应按行贿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田学仁在2011年11月被查处,至今已有22个月的时间,且检察机关在公诉田学仁的材料中都已认定岳忠田涉嫌行贿,应该此前和吉林市相关部门有过沟通,吉林市有关部门应该早就“一门请”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今天《东方早报》报道,早报记者昨日从吉林市市委宣传部获悉,吉林市已关注到此事,具体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

正在调查!难道有关部门被“蒙在鼓里”长达22个月?难道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内容有误?而笔者以为,岳忠田缘何至今未受法律制裁,且仍在该公安系统工作,甚至还继续担任领导职务,极有可能是傍上新的“大佬”了。

现在的一些党政机关里有一个“逆淘汰”现象,那就是坏人当道,一些曾有过“不光彩”记录的干部,反而成为领导的“宠臣”,因此在单位呼风唤雨,好不威风。原因就在于“问题干部”犯事后,和领导也多了接触的机会,其中难免发生“钱权交换”,领导收了钱,就会以组织的名义保护该“问题干部”,然后两人关系得以强化。

岳忠田既然为了升官就能向田学仁行贿11万元,如今为了免于进监狱甚至“保官”,再向其他权势人物行贿也未必可知。“买官不倒”的岳忠田是不是傍上新的官场“大佬”,我们也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