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怎么看贪官?


 这里有文化的问题,也有生活习惯与对金钱、财富的态度,但更重要的是价值理念的差异。当我的一些澳洲朋友知道了这些天媒体上炒得很热的中国贪官在澳洲之后,他们几乎都支持政府配合中国收回贪官污吏,表面的理由是中国还有那么多穷人,怎么能够允许如此多的贪官污吏在澳洲逍遥法外?

 

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主要并不是对中国穷人的同情,也不是对贪官污吏的痛恨(澳洲本土几乎没有什么贪官污吏,大家恨不起来),而是他们认为,自己美丽的家园澳洲,不应该成为中国贪官污吏的藏污纳垢之地!

----杨恒均:澳洲人怎么看藏在澳洲的贪官

外国人怎么看贪官?

中国走进世界发生了文化撞击。两种文化撞击产生一种新文化是进步。产生一种误解则是退步。正如认识新事物,越整越糊涂,不能定为进步一样。

贪官是中国文化。正如无奸不的俗语一样,是中国语境。

外国没有这类用语。

贪与奸在字典中属于人格用语。即没有社会价值取向,也没有法律依据。

毛泽东和习近平都明事理地把人格整治归于“整风运动”,双规放在党内进行。

由于新中国是“党官一家”,贪和奸就成了中国官场特色。

外国没有“党官一家”的官僚结构,贪与奸在外国没有政治内容。

新中国在“西化”中,由大陆一地产生了“党官一家”的官僚结构。党纪的整风被强加进了政治内容,并延伸到了国法宪政的高度。

于是,才有杨恒均的“党国文章”。当然,不止他一个人写这类阶级论的文法。他是具有国际共产同盟思想的写手之一。邓小平把他们定义为“民运分子”。他自称为民主小贩。其实,他们一直把民运误吹成民主,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遗产。

他们是早期的李大剑和瞿秋白的理想主义,与毛泽东邓小平的国家主义对立。具有煽情渲泄之力,并无实用之功。

正如六四和占中,徒嘶心裂肺诗歌浪漫一回,并无成功的果实。

去代外国人评价中国贪官,有何目的?

立中国反腐之合法?外国人有此公民权吗?

改外国之法治规则?中国有此能量吗?

唯一能鼓动青年学生的浪漫热情去天安门,去占中,去反服贸。

这就是中西文化中共有的宗教迷信活动。

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先验论的传统。中西文化撞击时,其宗教迷信是一拍即合,成为大众的形而上学。

什么叫形而上学?就是把特殊臆想定为普遍真理。

形而上学也叫文艺的比喻和夸张。不是科学。至多叫“边缘科学”。

重复一下,外国人怎么看中国贪官。

他们认为中国法治不严。尤其财会审计不透明,才会产生500万贪官。反腐并不能肃贪。因为贪为人性,奸为竟争。贪不犯法,奸不伤害别人,是法治严格的结果、越反越贪,而且巨贪,只有国家腐滥才有此气数。正如当年毛泽东进城,蒋介石逃往台湾。两党才占有了国家财产。

贪官只产生在中国,外国不产贪官。但是,人人贪财,更爱藏在外国的贪官。他们相当于传说中的阿里巴巴七十二大盗一样,知道藏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