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重塑孝文化


  现在中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较之于西方国家的“先富后老”,我国的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余碧岩指出,尤为不巧的是,“未富先老”的中国偏偏又赶上最易激发新旧矛盾、许多问题都亟待解决的社会转型。眼下,即便是在城市,社会化养老保险体系的资金、制度、人才、思想等各方面还都缺乏应有的准备,人口基数庞大又缺乏前期储备的广大农村更是力所不及。重塑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农村养老的现实选择。

 
   潘剑锋教授认为重塑传统孝文化,实现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他认为养老模式的选择所涉及的问题是社会代际关系问题,是全社会的利益分配问题。一国的老龄政策深深地根植于本国的文化、政治和经济条件,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而且“未富先老”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福利国家的模式。重塑传统孝文化是人类社会,特别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就目前而言,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不够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在农村,家庭还是基本的生产单位或消费单位的情况下,社会还不能完全承担起养老的任务,子女赡养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是不可回避的义务,即使将来生产力发展到很高的水平,养老的问题可以有社会来解决,但孝亲、敬老依然是需要弘扬的。
 
   董之鹰提出通过代际网络结构的整合给孝文化注入新的内容,他认为中国传统孝文化与代际网络关系的形成和变化具有相互作用、影响的关系,因此可以通过代际网络结构的整合给孝文化注入新的内容。[11]传统社会代际网络关系排序主要按家庭成员的关系进行的,即由家庭来满足人类社会繁衍、抚养、生产、消费、赡养、慰籍等生存与安全的需要。一旦失去家庭,便失去了网络关系,家庭是其经济支柱,也是其精神支柱。孝文化易于被各代人认同。现代社会的代际关系已不仅指血缘意义上的代际关系,也不单指地缘或业缘意义上的代际关系,而是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体组织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代际网络关系。因此,由不同代际的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各种横向和纵向关系相互交织构成的体系加以整合,才能形成现代社会的代际网络结构。孝文化所依附的传统代际关系结构已发生了变化。那么通过代际网络结构的整合给传统孝文化注入新的时代意义,有利于传统孝文化的重塑。
 
   余碧岩指出,通过制度伦理建构,将有利于重塑中国传统孝文化,农村家庭养老重新具有时代的意义。他认为制度伦理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体现在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制度中的道德精神和道德观念;二是制度化、法律化的道德规范。前者主要强调社会基本制度的道德合理性;后者则主要强调如何依靠制度的力量去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但归根结底,制度伦理建构的目的是要以完善的制度化、法律化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尊老敬老,使人们自觉、自愿地赡老养老。制度伦理不同于仅有软约束功能的道德,它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层面,既有示范、引导、鼓励、褒奖,也有贬责、制约、惩处:既有软约束,也有硬约束;既有外在约束,也有内在约束;既有自律,也有他律。因此,它往往要比单纯的道德教育更为直接、根本,可操作性也更强。
 
   当然,重塑传统孝文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逐渐培养、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年轻人的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中国传统孝文化才有可能得到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