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的诟病-七、八层住宅不设电梯与采光不足


  七、八层住宅不设电梯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宅人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目前有些城市建成的住宅大多数为七、八层的中高层住宅,而这种住宅几乎都不设电梯,明显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为什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七层以上住宅必须设电梯,这是经过专家研究论证而做出的科学决定,其主要原因是从生理学观点分析,正常人登高能力是受限制的,根据对健康的一般中年人实测,当登高16米以上,就会出现抬腿困难、喘气等现象,何况老、弱、残者、儿童及搬运重物时就更困难了。

  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能较严格执行规范,而有些城市几乎没有执行这条规定。

  大进深出现“黑屋”和采光不足

  近年来,一些城市的住宅设计采取大进深平面,有些住宅进深达15米以上。大进深既有利于增加住宅容积率,多出面积,也有利于住宅节能,但必须在满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条件下加大住宅进深。目前,一般常见的大进深住宅,往往中部出现“暗厅”,或房间的形状狭长,中部采光不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平米。住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标准规定窗地面积比为1:7。有些大进深住宅无直接采光的暗厅面积大于10平方米,甚至有面积 20平方米至30平方米的大暗厅,显然违背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一些平面设计为了避免出现面积大于10平方米暗厅,而采取中部暗厅开口,形成狭长的大房间的变换设计,不仅房间使用不合理,也不能满足房间采光标准的规定。因此目前出现的大进深住宅设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是值得研究的。还有的住宅设计,一套住宅所有居住空间均为不好朝向,不符合住宅设计规范中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的规定。这样的住宅(尤其在北方)是不允许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