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学生”标准


 文明学生标准

各学校和广大师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务实创建、创新求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学校、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争当文明学生”为载体的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把全县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今年将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201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