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老“二”在杀人


                             警惕!老”在杀人

      我们身边常有人打麻将算不清帐、逛大街找不着北或多次被诈骗的人,被说成是脑子进水的老“二”。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中,也有不少靓丽女嘉宾戏称自己是丢三落四的“二”货。可见“二”在这里是含不太讨厌的贬义的。而近年兴起的“二奶”的“二”就另当别论了,有的弄得别人妻离子散,有的弄得别人丢官弃家,还有弄得人家锒铛入狱的。被称为“二”恶之首,可现在又被一种新的“二”货给刷新了。它危险性更大、且隐蔽性更强,极易被忽视,常常悄无声息地置人于死地、让一个完整的家阴阳两隔。而且这一状况还在大面积地持续着,是否危言耸听?请看——

     据《扬子晚报》4月15日报道,42岁的李女士,在单位安排的体检中发现了晚期肺癌,且发生骨转移,随后转入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呼吸科治疗。主任医师介绍,李女士只是普通的上班族,没有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肺癌家族史。但其丈夫有长期吸烟史,李女士是被二手烟击倒的。现在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治疗时机,到了晚期,非常令人惋惜。同时有专家指出,最近几年的临床发现肺癌发病呈年轻化、女性化趋势。

     之所以要谈这个二手烟“杀人”的案例,一是因为这个问题太严重了。主要表现在我国的烟民队伍的规模庞大、习惯势力顽固。由此造成的受害层面极广、受害程度太深,达到了举世无双的地步。由于“法不责众”,受害人长期积压的怨气无处申诉,都快要唱国际歌了。近年来,虽然国家采取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措施,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现象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其残余仍未绝迹。家庭的“二手烟”则处在无鞭可击,放任自流的无奈境地。

    二是因为这里存在个“有责难究”的问题。一个丈夫杀害妻子,是要坐牢甚至杀头的。而李女士的丈夫作为二手烟的“杀人”嫌犯,则仅在失去亲人的愧疚中自责。公安机关对这种“杀人”凶手缉拿无凭,检察院、法院也是查究无据,连死者的亲人也只能望而兴叹。这就给人一串问号,同样的致死人命,有的要杀人偿命,有的却法外开恩,这对死者其家属公平吗?这种残害无辜的“人祸”还有多少?受害群体还要承受多久?是谁在容忍、默许这种现象?又是谁在从中获益?

    由于没有人将今天的恶果提前告诉给李女士及及家人,导致了今天的悲剧。但我们有必要把今天的恶果提前告诉未来的“李女士及及家人”,及早警醒烟民,尽早拯救那些正在或将要被残害的生命。当然,这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除广大烟民之家要自省自查自控外,还需要包括立法部门、政府层面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如创立控烟机制、烟害申诉机制,戒烟奖惩机制,减少烟草生产,组织烟害体检,加大烟害教育,强化烟害宣传等。只要社会形成了围剿烟害共识,才能有效防止类似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