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借贷平台与金融监管


 

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互联网式的金融创新,其创新应该被鼓励并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监管,也只有这样才能将网络借贷平台引导规范化发展,不问缘由的直接将其归纳为欺骗和放任自由发展都是会将网贷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与民众与社会都不利。
      那么采用注册制能否合理的监管网贷行业而不阻碍其发展呢?如果将网络借贷平台的“负面影响记录”作为管理的参考,那么注册制的可实施性非常大,容易把握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
      注册制监管采用的是全国性的金融监管机构注册登记,而非是在地方工商部门,也不是非常严苛的进行牌照监管。严格的说注册制依旧要审核网贷平台的各种资质和资料,确保真实性和准确度,相当于建立一定的行业门槛,但门槛不会太严苛,不至于阻碍网贷行业的发展。
      目前的网贷平台只需要在工商和通信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就可以正式上线,相关部门无法对网贷平台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正是这种大环境造成网贷行业现在的无标准、无监管、无门槛的三无状态,导致业界对网贷行业普遍不看好以及大量的负面影响。
      目前大多的平台倒闭都是因为经营能力的不足,如果通过注册制提高网贷行业的进入门槛,将经营能力不足的平台筛选下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平台因为资金周转不灵而被迫倒闭。同时加大信息的披露幅度,并采取第三方平台托管,让网络借贷平台实现真正的透明,如此能够网贷的坏账率也能够大幅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