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改革究竟与中美有什么关系?
----一个学习中国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竟然学习美国法制改革的感慨!
汪华斌
昨天有个网友将越南的政治改革的文章发给我,问我有什么看法;我能有什么看法,因为政治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敏感性话题;所以我从来不关心也没有说政治改革的话题。然而当我看了这越南改革方案,却使我产生出了不少感慨;因为越南与朝鲜是两个紧跟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且越南还是学习中国最彻底的国家。正因为如此,所以越南无论是政权结构还是经济道路都以中国的改革为模式。然而当我们全社会沉浸在我们通过上级领导反腐败的巨大成就中而沾沾自喜时,越南竟然向美国学习法制;从而第一次公开表明越南拒绝中国的改革经验,反而主动学习美国的独立司法反腐败体制。虽然越南并没有公开承诺党与国的关系,但在司法上公开了党与法的关系也是一个巨大的改革;从而使我们产生出无限遐想,为什么越南的司法改革不再学习中国模式了呢?
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国家最大的特点就是党国,即党就是国;国是党的,所以党国一体化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特征;因为党是通过国来养活的。然而分析近代史才知道,原来蒋介石才是真正党国的创始人;因为是他将党与国彻底一体化了,所以党国成为了连体词。也就是说党国并不是社会主义创造的,而是蒋介石创造出来的;因为当年孙中山创造国民党并没有与国连在一起,而是蒋介石发展了国民党后才创造出的这特色。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国家实际只是从蒋介石那里学习并移植来的党国。
然而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后,结果就五花八门;有直接学习西方国家而进入民主社会的彻底改革,有将公有制而私人化的俄罗斯式改革;有将公有制直接回归到封建专制的朝鲜式改革。而只有越南这个国家具有自己的特色,一方面因为中越一场恶战延续下来的仇恨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除;另一方面又因为想强国富民而学习中国的改革开放。然而正因为如此,越南通过改革开放的确使自己的经济实现了腾飞。由于是学习中国的改革开放,结果国内腐败泛滥成灾也与中国一模一样了。正当我们以为越南也会学习中国的反腐败,谁知越南的政治体制改革却使我们目瞪口呆;因为这些改革的内容并不是学习中国,而是全面学习美国;因为越南在反腐败的路上并不想重复中国模式,而是想创新美国模式。
首先越南的政治改革要求司法独立,中央及各级党委不干涉司法审判工作;认同司法独立是普世原则,也是越南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其次就是执政与监督体制分开,从而越南的政治改革禁止政府官员兼职国会代表;从而实现立法与执法体系两条不交叉。
第三就是最高法院可审理党政高级领导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也就是说党的现职领导人腐败都能被高等法院审理,从而使党的各级领导头上有法院这把宝剑高悬。
第四就是越南竟然实行《阳光法案》,即国会代表和政府官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
我们真不敢相信这样的消息,因为这是越南共产党自己为自己高悬利剑;这个越南竟然搞起了我们想都不愿意想的改革;司法独立,那党就再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了;难道还有自己给自己加枷锁的社会主义党吗?禁止政府官员兼职国会代表,更是触犯了我们社会改革开放的利益;因为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召开的人民代表会,实际就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集会;而老百姓则是由上级领导任免的点缀。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的任何单位的人大会议全部是百分之百通过,因为制订政策的就是这些参加会议的领导;难道还有自己反对自己制订政策的现象吗?越南这样搞,让我们看他们的笑话吧;因为没有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人大会议,他们还能召开吗?再说没有各级领导干部参加,这人大会议又让谁来领导呢?
我们社会也想申报财产,但推行了多年还是难以实行;因为当权利紧密联系的今天,任何财产转移都有露马脚的时候;所以我们社会不搞申报财产。因为国会代表和政府官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等同于自己给自己脖子上套了枷锁。尤其是在一个官与老百姓的财产两极分化的社会,申报官员财产等于公开矛盾。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将官员的个人财产作为国家安全的机密;必须不折不扣的坚决保密,哪里能随随便便地公开呢?正因为如此,越南的改革实际是离中国越来越远;虽然它们现在还没有公开取消党国的概念,但在学习美国司法独立的改革中;党国自然也就分开与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