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配第:价值还是价值量?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威廉·配第被看成是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其理由之一就是配第的经济问题研究深入到生产领域,探讨了劳动价值论的某些命题。“配第在研究中,最先提出劳动决定价值的思想,有了劳动价值论的萌芽。”(陈冬野:《关于威廉·配第的政治算术》,载《配第经济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P1)配第确实讨论了财富-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价值,价值-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价格,分工-货币-价值等命题,配第的讨论中确实有后来马克思所讨论的劳动价值论的某些元素,但是,配第所讨论的确实马克思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吗?配第所讨论的“价值”,究竟是价值还是价值量?是价值实体还是价值表现?这是我们在评价配第对劳动价值论贡献时需要廓清的问题。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是一个具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范畴。所谓质的的规定性,指的是价值的实质,即价值是什么,价值的来源是什么,价值的构成是什么;所谓量的规定性,指的是价值量,即价值量大小如何决定和如何度量,价值量的变化受哪些因素影响及如何影响,价值如何表现及价值与价格关系。历史上的价值理论,多关注于价值的量的规定性,即价值量。最早的价值问题探讨源于亚里士多德,他所试图解释的,就是决定公平交换的价值量问题,实际上就是价格问题。从源头上来说,最初的价值问题是价值量问题,也就是价格问题,人们是为了解决价格问题而涉及价值的。就市场表现而论,人们关注的也只能是价格问题。这种传统从古希腊持续到十九世纪。关注价值实体,即价值的本质和价值来源问题,应该是十九世纪之后的事情(当然不排除出于考虑分配问题而关注价值来源的某些情况)。因为分配问题成为令人关注的社会热点,而对分配的考察,需要价值理论提供支持,需要了解价值创造过程中各种要素的贡献,于是关于价值来源或者价值形成或者价值实体这样的问题才成为经济学家讨论的热点问题。在配第的时代,经济思想的历史已经积累了关于价值决定的很多知识,相对来讲,价值量讨论不是一个特别艰深的问题,而价值实体的讨论,还没有引起广泛注意。
威廉·配第所讨论的,在配第的著作中四处充斥并被后世的马克思主义者引以为劳动价值论源头的“价值”,究竟是价值实体还是价值量呢?
在配第的著作中,来自《赋税论》的下面一段话被认为体现出配第具有劳动价值论的观念,即劳动决定价值或者价值来源于劳动的思想。——“如果一个人能够在生产一蒲式耳谷物的时间内,把一盎司白银从秘鲁的银矿里运到伦敦来,那么后者就是前者的自然价格。”(威廉·配第:《赋税论》,邱霞、原磊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P59)这段文字中的“自然价格”,一般被理解为就是价值。配第的思想于是被理解成这样的,如果生产谷物和生产白银的劳动时间相同,白银就代表谷物的价值。这里真的有关于价值实质或者价值实体的内容吗?这里真的有价值形成和价值来源的意思吗?直接从文字上,似乎很难得出这样的判断。用一定量白银来表现谷物的价值,只是价值表现的问题,其实并没有揭示出价值形成或者价值来源或者价值实体来。说谷物价值多少白银与说谷物价值是什么或者谷物价值由什么决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即使因为谷物和白银生产耗费的时间相同,将后者看成是前者价值的表现,也仅仅是个价值量表现的问题,而不是价值实体问题。在这里配第所说的只是谷物的价格或者价值如何表现的问题,而没有解释谷物的价值是什么。联系前后文来看,配第所要解释的,是商品价格通过货币体现的问题,他并没有打算要对价值来源或者价值形成进行解释。况且,将这里出现的“自然价格”理解为价值也是牵强附会的。自然价格的概念并非配第首创。在中世纪,经院学者们讨论“公平价格”时,就提出过自然价格的观念。经院学者之所谓“自然价格”,通常指的是与长期均衡价格;用现在的术语来解释,就是与长期平均成本相适应的价格。这样的自然价格,是作为市场价格基础的均衡价格,而不是价值或者价值实体。将“自然价格”牵强地解释为价值,将用劳动时间衡量价值等同于将价值归结为劳动,是一种刻意的误解。
实际上,作为重商主义者的威廉·配第,所感兴趣的恰恰是价格决定而不是价值来源或价值形成。马克思讲配第是古典经济学的早期代表,因为他将经济问题研究引入到生产过程中。这种判断可能失于偏颇。配第研究之“深入生产”,其实也仅仅是从重商主义者的视角讨论了财富生产的重要性,他关注的重点并不在重农学派或者斯密或者李嘉图那样的在财富生产过程的价值形成过程。作为商人和政客的配第,他还是一个重商主义者,他的研究还是同其他重商主义者一样在经济活动的表象上“打圈圈”。在上面那段话之后,配第接着说:“如果现在又发现了新的矿藏更加丰富的银矿,这时候获得两盎司白银和从前获得一盎司白银的难易程度相同,那么,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形下,现在一蒲式耳谷物售价十先令就等于从前一蒲式耳谷物售价五先令,相对价格相等。”(威廉·配第:《赋税论》,邱霞、原磊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P59)他在这里接着讨论的,仍然是价值表现或者价值量的问题——当货币的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而商品的劳动生产率不变时,商品的价格或者价值表现相应地发生变化。配第对各种相对量变化有浓厚兴趣,而对本质性的东西似乎缺乏敏感。《赋税论》中另外一段话,也被认为体现配第的劳动价值论认识——“让这另一个人去白银产地开采、提炼白银,然后把提炼出来的白银运到种植谷物的那个人所在的地方去,在那里把这些白银铸成货币,并且我们假定这个制造货币的人在从事这一系列铸币工作的同时,自己生活所必需的食物和衣服也能够得到满足。我认为,铸币制造者制造的白银和谷物种植者种植的谷物,这两者的价值一定是相等的。”(威廉·配第:《赋税论》,邱霞、原磊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版,P46)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理解,这种判断没有什么问题。两种商品劳动时间相同,就可以理解为两种商品具有相同的价值。一般而言,价值是用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即使这样,也不能就说配第理解了价值什么,不能说配第在这里解释了价值实体的形成问题。配第在这里所理解和解释的,还是价值量,而不是价值实体。从理解价值量决定到理解价值实体的形成,还需要经过一个漫长过程,这个过程的关键就是将一般人类劳动从劳动中抽象出来。配第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和能力。十八世纪以后李嘉图所做的工作,属于这方面的努力之一。
在配第的著作中,他更多关心的是价值表现,相对价值变化等问题,也就是价值量问题。在《赋税论》中,配第还讨论了地租的形成和分配问题,讨论了土地和劳动的平价关系问题;在《政治算术》中,还讨论了劳动生产率变化对成本及价值的影响等等。配第本来就是“政治算术”的发明者,在他的经济问题研究中,关注数量问题甚于关注实质问题,是自然合理的现象。
配第的经济问题研究中,涉及到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相关的某些元素。配第对价值问题的关注,主要在价值量方面而不是价值实体方面。模糊价值量问题与价值实体问题的关系,可能会过分夸大配第对劳动价值论的影响,这是不符合历史的真实的。
2015-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