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有赖于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展开
李华新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继2014年底公布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多个城镇将重点试点农民工市民化。据了解,此次试点内容更具有指向性,包括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适当倾斜、根据京津冀协调发展要求适当向京津冀地区倾斜、在长江经济带地区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并同时将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列为城镇化试点。(2015-11-30来源: 经济参考报 )
农民工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少量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依靠打工或经商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他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从职业来看,他们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活动;从收入来源来看,外出打工或经商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从占有生产资料来看,他们在城市不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在农村拥有少量土地的经营权,但也有一些农民工己出租甚至转让了对土地的经营权:从社会身份来看,尽管他们长期从事非农产业,但受户籍制度的影响,他们依然没有摆脱农民的身份,是一群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
当今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深刻的变革的年代,我国由于过去长期以来注重发展重工业,使得现阶段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极不协调。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发达国家的劳动力非农化与其城镇化是基本同步的,人口流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同一过程中实现。而在我国,从现实来看,人口流动、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是分阶段逐步实现的。
在中国市场经济转轨和乡城结构转型的进程中,农村人口城市化显示出独具特色的“中国路径”,即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变,第二个阶段是从农民工到市民的转变。但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市场导向型经济改革,想进城的农民跨过上述“显性户籍墙”已经不再是不可逾越的事情了。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户籍和与之挂钩的粮油配给制度对乡城人口流动的限制越来越小。正是因为这种市场导向制度变迁,大规模的乡城人口流动引发了引人注目的“民工潮”现象。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农民工的身份认证问题,则依然是一个令不少农民工感到困惑的问题。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因为不少市民,就不会享受到属于市民身份的一些社会福利,而与此同时,和过去的那种考上大学就是脱去农民身份的年代相比,大概对于农民工的市民化的最后一道关口,就是子女的上学问题了。现在在新疆这样的一个顾虑可以不再去考虑,因为不少地方已经是那些在当地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的孩子也是可以享受到义务教育的全面,因此来说,假如是可以解决住房问题,那么现在的城市对于农民工进城的身份的市民化,其实已经不再是一个障碍,反倒是那些仅仅就是一个城市的市民身份,其实也仅仅只是一个身份的问题了。
因此真正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个根本性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么所有的什么农民工的市民化,也就无法真正得到解决。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