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区经济建设促进会


 

 
        为继承和弘扬老区精神,促进老区的建设与发展,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2009年5月19日,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建设促进会在济南成立。
        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建设促进会由省内热心于山东革命老区建设的老领导、老将军、老专家为主体,由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家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国宪法和有关规定,广泛联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老区经济文化建设和发展,为老区早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贡献。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老区经济文化建设促进会的业务范围主要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快老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 ,宣传老区人民对中国革命的历史贡献,弘扬优良革命传统,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老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有关老区经济文化开发和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咨询、信息交流与策划服务;
    (三)联络社会各界构建与老区联络的平台,为支援与服务老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向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老区的社情民意,提出加快老区发展的意见建议;
    (四)动员和协调社会各界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协助老区开展招商引资、科技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