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博元捐赠闹剧凸显信披缺陷


    A股市场上,当上市公司遭遇困境时,大股东及其关联人出手相助的故事并不乏见,或债务豁免,或资金补贴。但由小散出手相救的则非常罕见,而*ST博元即是这样的一家公司。透过*ST博元的捐赠闹剧,凸显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软肋。

    日前,*ST博元发布公告称,12月10日,上市公司与自然人股东郑伟斌签署资产捐赠协议,后者拟将所持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5%股权无偿赠予*ST博元。依据收益法评估,福建旷宇95%股权作价8.59亿元,该项资产评估增值率达368.39%。

    郑伟斌作为*ST博元的自然人股东,其持股仅仅只有1400股,按照该上市公司停牌前的股价6.55元测算,市值不过9000元。一个持股市值只有9000元的小股东,却欲向上市公司捐赠8.59亿元的资产,该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市场的强烈关注与质疑。为此,上交所向*ST博元下发问询函,要求*ST博元回复包括福建旷宇资产评估增值率过高及郑伟斌与*ST博元董监高的关联关系在内的四个问题。不仅是上交所,*ST博元的两位独立董事也不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并在董事会上投了弃权票。

    对于郑伟斌的巨额捐赠行为,上市公司方面的解释是郑作为公司的股东不愿意看到*ST博元退市,鉴于公司目前的状况,郑伟斌自愿向公司无偿捐赠,协助恢复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而对于上交所要求*ST博元披露郑伟斌资产情况的问询,*ST博元却以“因涉及个人隐私,其本人表示不愿意披露个人资产状况为由”作为回应。

    一个只持有1400股的小散,境界居然到了不愿意看到上市公司退市的高度,并且还要捐赠巨额的财产,如此“神话”般的故事,市场有质疑其实很正常。然而不正常的是,*ST博元在信息披露方面表现出来的遮遮掩掩的态度。

    如果说郑伟斌的巨额捐赠属于堂堂正正的话,那么其根本上不会因为所谓的“个人隐私”而拒绝披露个人的资产状况。毕竟,8.59亿元绝对不是小数目。即使其此前行事较为低调,但其捐赠巨额资产的行为本身却是“高调”的。更为重要的,既然其愿意将巨额资产捐赠给上市公司,那么也有义务披露个人的资产等相关情况。毕竟,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捐赠给上市公司不同于私下捐赠,作为市场与投资者,需要获得“透明”的信息,而不是对于巨额捐赠只能“雾里看花”。

    *ST博元的捐赠信披闹剧在当前的市场上很有代表性,如多家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均收到过沪深交易所的关注函或问询函,背后则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或欲故意遗漏,或欲隐瞒不披露。

    除了国防、商业秘密等原因外,上市公司不能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而且,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更应该是“透明”公司,这不仅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虽然监管部门早已出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仍然为市场的一大短板,这其中既有违规成本低的原因,也有监管缺失或缺位等方面的问题。而类似*ST博元以及监管部门频现发监管关注函或问询函的现象,其实也为即将来临的注册制敲响了警钟。没有“透明”的信息披露,注册制又将会为市场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