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阳光用权的表率就是使用权力要公开透明
李华新
要作阳光用权的表率。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人民眼皮底下运行。要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使权力运行符合规则,符合制度。
张春贤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管理好、监督好党员领导干部,使其始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心有悌怵。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党纪约束,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突出抓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行政、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最根本的是靠制度约束,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严格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下大力气解决为官不勤不为、不担当等问题,切实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天山网》)
让权力见见阳光,让那些暗箱操作的事情,都摊晒在阳光下,那么那些暗中操作的事情,就会大量减少,至少所做的那些事情是可以让人知道的。而那些暗地里进行的交易就有可能是权力寻租的机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使公共权力公正、责任、忠诚、廉洁的依法运行,真正实现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和“人民性”,彻底根除权力的腐败或家族化、圈子化腐败,切实做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比较成熟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实现“两个公开透明”,即公共组织权力或“机构权力”公开透明和官员的“岗位权力”公开透明。只有权力公开透明了,我们经常所说的人民监督、立法机构监督、舆论监督等才能落到实处,权力才会得到“刚性约束”。公开透明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前提。
要真正通过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规范、约束、监督权力,防止权力腐败,前提是“把权力摊晒在阳光下”,让群众有一个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民主评判的“制度性平台”。因此,“把权力摊晒在阳光下”是防腐反腐的最基本的民主制度安排。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