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禁令,要求“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各大网站也涉及其中。”
13日下午,徐峥转发了知名制片人陈砺志关于因参演演员违法而导致整部电影作品夭折或票房大跌的评论,徐峥认为,电影属于一群人集体创作的成果,不应该因为某一个人出了问题而受到影响,“一个人犯了错,凭什么诛连九族”,并请“呼吁改变(劣迹禁令)的人举手”。
对于徐铮的观点,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我算是反对这一派的。反对的理由有五:
第一,影视文化蓬勃发展的同时,演艺圈乱象丛生并且愈演愈烈,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不能用道德约束,那就用更严厉的法律,乱圈用重典,其实国外采取的就是更严厉的措施。到了中国,怎么就成了株连九族呢?
第二,徐铮以及支持徐铮的人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一部影视作品重要呢?还是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重要?不要用“艺术高于一切”来为自己辩解,更何况现在有多少影视作品与艺术有关?一个因为黄赌毒刚刚从拘留所(看守所或者监狱)出来甚至还呆在里面的明星,居然还到处都是鲜花、掌声和红地毯,居然还活跃在屏幕上,甚至还满脸正义地演着警察、法官、英雄,这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会有什么影响?这与我们国家正在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
第三,选择没有劣迹的导演、编剧、尤其是演员,这个可以有两个措施提前保障。第一,圈子很小,很多事情并不是不知情,很多人吸毒、嫖娼,都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就拿王学兵来说,作为他的新疆老乡、二十多年的挚友,陈建斌难道就真的不知道有十多年毒龄的王学兵吸毒的事情?第二,签署保证书,以个人的财产作担保。做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都是需要负责任的。我们企业家哪个不是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
第四,出事了就说株连九族,那么,一个明星带动一部作品或者一个团队赚钱的明星效应,难道就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株连九族?他们怎么就没反对?正的放大效应存在,负的扩大效应也同样存在。
第五,通过现象看本质,徐铮的呼吁看上去是在为明星呼吁,实际上暴露了明星们的自私和缺乏担当。看来,这帮明星确实被宠坏了,他们得到的太多了,太轻松了,甚至有了特权思想。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