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清明扫墓之“忌”(一)
又近清明了,看到“扫墓忌讳”类的文章不免想到一件事:2009年清明前几日,因在《重庆晚报》上看到一篇“清明扫墓十四忌”的文章,认为文中诸多说法已与现代文明极不协调,若运用于现代人在公墓里的扫墓活动更不合适,不宜提倡,故写了篇小文《现代人扫墓何需“十四忌”》。
六年过去了, “扫墓忌讳”类的文章年年科普,充分展示了习俗的力量。这在以祖宗为神的汉人的生活习惯中丝毫不奇怪。汉民族文化在习俗方面的稳定性尤显长久性与稳定性,因为它有中式“宗教”精神的顽强支撑。
祭祖之前,先梳理思路,看看这一年的清明我们对这种生活中必需的活动是否有一个较清晰的条理性认知:首先得明白祭的对象和对象存在的方式,解决沟通传达的通路,然后了解祖宗之需,解决满足的内容与方式。这是祭祀进行的基本思维逻辑。
一、对象和对象存在的方式:
一般而言,百姓之家的祭祀对象都是“先人”,即己逝去的与行祭者有直接或间接血缘关系的长者或同辈之人。
怎样去定义祭祀对象在我们心中的存在方式呢?“先人”,在我们心中首先得认为他们依然是“人”,是先于我们割离了现实生活世界的人。
因为在这些“人”之中多数是我们血缘的传递者,是引领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并养育过我们、与我们有着一段共同生活历史的特殊关系人,我们与他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肉体联系。他们曾给予我们归属感,他去离世后我们敬称之为“祖宗神明”,以示关系和渊源。
清明祭祀,“祖宗神明”是祭祀的对象,是享祭者。祭者此行的全部活动应当围绕享祭者展开,这才是对象和主题明确。
对象存在的方式就是认可享祭者生命存在的形式,以利祭者选择有助于活动目的的达成和方式的展开。
汉民族文化是一种以研究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伦理关系的文化,它没有注重西方文化的人与超自然的“神”的关系,更不管“神”与“神”的关系,这是汉文化的特点之一。
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很精辟。生都没有弄明白,哪里有心思去探索死的真相呢,但是,没有心思去探索死的真相并不等于死的真相不存在,由是有了比较谨慎的态度: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敬鬼神而远之”,这是汉人对祭祀对象存在的方式和祭祀的主要态度的描述。
“敬”就是尊重、尊敬,“鬼神”就是我们的“先人”、“祖宗”。 “先人”、“祖宗”的离世后各依其身前德行或升天为“神”,或堕狱为“鬼”。但不论其是“神”或是“鬼”,作为后嗣者都一律应取“敬”的态度,他们“神”是“鬼”不是我们决定的,但我们的物质之身经由“先人”、“祖宗”而来是不可改变的,在以身体为神圣的民族,故“敬”其传递身体之恩是必须的人伦之礼。所以,我们既祭为“神”的祖宗,也敬充“鬼”的先人,没得选的。其实,在上古汉语中,“鬼”是没有贬义的,它就是活人和死人的区别之词,“人鬼殊途”,也只是说活人和死人有不同的生活空间而己。古汉语中解释“鬼”意即是鬼者,归也。也就是返本归源之人就称为鬼。汉语有成语“视死如归”,本意就是把死亡看成结束流浪,回归最初和最终之家。佛教传入中原后有了六道轮回的说法,“下三途”中有了“饿鬼道”、“地狱道”之惩恶之象征,这才有了“鬼”的贬义。佛教创“孟兰盆会”,就是用目连救母的故事来证明僧众有在“饿鬼道”里捞“鬼”出来、“化鬼为人”的功力,以劝孝来推广佛教的。“远之”就是要与“先人”、“祖宗”保持应有的距离。
“远之”不是害怕,而是“畏”。“畏”什么?畏不知。“畏” 也是一种态度,包括对鬼神影响力、庇护力或破坏力的不可预知的担忧和恐惧,也包括对视为“凶”的过往先人的逃避、甚至驱赶、以至镇灭,这是暗中存在的又一面所谓的传承,一种非主流的客观事实存在的传承。
道士、法师、术士、巫师等除了帮助人们去表达“敬”之外,更多的是助人减少某种担忧和恐惧,只要人们愿意破财,他们总能助你心想事成。或妥协、或平衡、或去邪,总之,他们似乎总是可以超自然地自由流走于阴阳两界。
为了证明这种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为了保障拥有超自然力量人的权威,设置并依从些禁忌也是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去理解的。
怎样的距离才合符“敬而远”的要求呢?于是《礼记》立规矩了:“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 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春禘秋尝。”(《礼记 祭义 第二四》)清明就是“春禘”。
西方哲学不太同意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的态度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在他的名着《存在与时间》(Being and Time)中进行了一种“实存分析”(existential analysis)并定义说:“人是向死的存在”(being-towards-death),应当是“未知死,焉知生”。 海德格尔认为,人只有明白了死亡的本体性和己属性,消除对死亡的恐惧,能够正确面对死亡,才有可能从死亡中明白生命的意义,才可能正确地去面对生活,知道应该怎样去活。
从孔子之“未知生,焉知死。”到海德格尔的“未知死,焉知生。”中我看出汉民族要活得实际些,西方哲学家就比较嚼真了。
其实孔子与海德格尔对“世界”的看法都是比较“周围世界”的。这种概念所指称的世界,是指作为“人之存在”的“此在”在日常生存活动中与之来往的“周围世界”,也包括在日常生存活动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以感觉经验为媒介的精神的世界。从“周围世界”观来看墓地,墓地只是一个活人处置与之有某种社会关系的人之遗体残骸的地方。墓地中的遗体或许是一种血缘关系的历史传承之证明,或许是作为一种历史发展的实物证明而与“周围世界”构成某种社会意义上的关系。那么,我们在清明里举行的祭祀活动只是一种文化上的象征,我们的先人之墓只是一种本无生命而被我们赋予生命、并以此寄与某些集体的或个人的主观意义的象征物。
另外一些西方人并不同意海德格尔的意见。康德认为“世界”是“整体世界”的。 它包括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感官经验到的、有限的、受条件制约的“现象”和超感觉经验的、无限的、无条件的“自在之物”。“自在之物”包括作为主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灵魂”、作为客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世界”或“宇宙”、作为主客观上的最高统一体的“上帝”或“道”。
以“整体世界”观看墓地, 墓地不仅是人类物质生命的归宿地,还应当是人类之“灵魂”在“世界” 或“宇宙”和“上帝”或“道”的环境中存在状态之处地, 我们的先人就在那里“存在”。这让我们的祭礼活动有了一个具体的而不是象征的对象。
说这些的目的是想说祭祀活动中有许多观念意识上的区别,得看祭者从那个观念形态出发。是的这是件涉及两个世界的认知的复杂事。
咱市民村夫,不去想那么多,无论向什么生死,在清明扫墓活动中,我们还是听孔子的实用、不费脑筋。
在基本明白了祭祀对象和对象存在的方式及我们应有的态度之后,如果清明祭祖有什么“忌”的话,我认为第一“忌”就是“忌不敬”。
怎样才能保持礼敬呢?。
首先是不评议祖宗。
只要是我们的祖宗,不要去追问其是升天还是下地狱了。切切!
为什么呢?升天为“神”和下地狱当“鬼”不是一件绝对的事。在历史中,今天为“神”明日成“鬼”或反之的事都不一而足,用今天的“神”去评议往昔之“鬼”,是件欠正义和公平的事,何况是“先人”、“祖宗”。
敬就好,切勿私议先人,那出了肤浅之外,还显大不敬。
就不怕今后人评议自己么?积口德。
若你认为升天比下地狱好,就认为他们都升天了,若认为下地狱比升天好,那他们就全下地狱了。据说有位“毒舌”曾说,我死后就想下地狱,因为地狱里有政治家、银行家、富翁;而西方净土中只有真和尚和穷人。怎么办?就这么任性。他的子孙祭不祭他,捞不捞他就未可知了。但他如果是汉人就不用担心了。
如果一定要评议祖宗不可,那么在后嗣子女面前只能为先人歌功颂德,引人景仰,让祭祀成为一种光大先祖遗德、传播祖宗嘉名的道德之行。
第二、若在公墓,不要干有损祖宗自尊的事,比如:吵架斗殴、随地扔垃圾、大小便、乱放鞭炮之类的事。
我很奇怪哈:寺院道观里,人山人海的时候,秩序都比较好,公墓里,人山人海的时候,秩序往往就比较欠好。为什么?我看是人们对寺院道观的“神”敬畏些,而对公墓里的祖宗“神”随性些。这个中原因之一是寺院道观的“神”在体积上有““大”、“ 过”之处,容易产生敬畏感,而对公墓里的祖宗“神”在体积上很小,甚至生硬、物化,于是,敬有之而畏不足。
由此可知,汉人一边“以祖宗为神”,一边在内心有私下把神分档分级之嫌,似乎寺院道观里的“神”是天下之大神,“祖宗之神”是私家之神。这就难怪公墓里要雕塑天下之大神。由此看来,祭祖之前还是先祭大神为妥,免得祖宗怪罪,甚至引来大神对小神的责问。千万小心,小心!
我们必须知道,汉民族的神文化既没有发展出一个超自然的绝对一神体系,也没有形成自象的一神统治多神的体系,而是多神并列、任君选择式的开放型阴间政治制度的格局。谁说汉民族没有自由?有,只是空间不同而己。明白了这一点,才可能与祖宗保持精神上的一致性,祭祀活动则会更让先人们满意,才可能博个孝子贤孙的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