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汉民族死亡哲学四个主要思想要点的反思之一


 对汉民族死亡哲学四个主要思想要点的反思之一:

    关于死亡的社会性与社会价值取向:“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

    汉民族死亡哲学区别于西方死亡哲学的显著特征之首在于它特别注重死亡的社会性和社会价值取向。与海德格尔和尼采等西方哲学家突出地强调死亡的个体性或本己性不同,孔子孟子先后提出了“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等著名的死亡哲学命题。

    ““仁”、“义”是什么?从对象上讲,“仁”、“义”主要针对他者、另外的生命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真诚态度。

    为一种对他人的态度而去杀身、舍身,即是自觉地、主动地去死,这是孔孟的对汉民族生死哲学的命题或态度。是吗?我不敢知道。

    “仁”或“义”是一种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还是一种文明社会的建构的公平标尺?不知我们的政治家和专门的知识分子几千年是否有个相对的结论。

 如果是,好象几千年来它俩老在民间闾里晃悠,如果不是,又好象它俩又在历史中偶尔被政治家拎出来,作为社会人际行为的一种基准?没明白。

 现代有了蒋先生对他的学生提出过“不成功便成仁”的教训。他的要求没有孔孟对人的要求高,大而言之,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就去死,换言之,就是鼓励为实现自已的政治抱负而献身。其政治抱负好象是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让死有了社会性和社会价值取向。很具体,比孔圣好象要具像化些。

    再后来,毛泽东先生提出了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汉民族死亡哲学观。毛先生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把个人死亡的最高价值在于有利于“人民”的利益。什么是“人民”?大概用现代语言讲,那应当是社会全体公民。为全体公民的利益去献身就是为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和维系去主动献身,也即是说,公平和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实现需要有人为之去主动去舍弃自已的生命来捍卫。看来着实不易,因此而有了重大的社会价值。“得其所”就是体现了“而死”者实存而且永久实存的“当然”意义。

     毛泽东先生关于汉民族的死亡哲学思想是高级的,现在国家反腐也有实现这种高级死亡哲学的作用。

我认为,从“杀身成仁”到“为人民利益去死就是死得其所”之发展是汉民族死亡哲学从民间走向社会、从混沌走向明确、从人际关系走向社会理想、从初级社会走向高级文明的发展。

     “中国梦”的实现就需要更多的人去做得其所、死得其所。

     我认为,社会应坚持为人民大众的利益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死亡价值观。

2015327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