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来的总是要来,而且来得有些忒迟了。这就是5月1日将要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这意味着中国版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根据条例,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且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央行测算,这一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人们有常识,那就是钱存在银行最保险。存在银行的钱也不保险了,而且是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名义下。这种规范制度与现实认知的落差,让很多人恐怕暂时还转不过弯来。
不过,公众还是要适应这一新的制度。从国际惯例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算是通例,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且,早在1993年 我国就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4,央行就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就此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靴子20多年才真正落地。这可是整整一代人的等待。
这就是现实,而且是法治常态下必须接受的市场现实。只要是市场主体,不管从事什么行业,在市场中博弈摔打,都有可能随市场沉浮,甚至被淘汰。自然,银行也不可能违背这一市场铁律。
由于这一制度有20多年的提前准备,而且有征求意见稿的缓冲期。更重要的是,这些年国人在资本市场的摔爬滚打了已经习惯了理财带来的风险。在此情境下,银行存款制度的推出算是使得其实。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若破产,最高赔付比例的50万元还算是厚道。以日本为例,银行倒闭给予的最高赔付额也只有51万元人民币(1000万日元)。
但是,这一制度对商业银行和储户的影响还是很大的,首当其冲就是要有风险意识。对银行而言,国家不再托底,少了来自政策面的风险防火墙,要生存就必须顺应市场规律,熟悉市场竞争,用好的经营与服务,赢得市场和储户。那种粗放式服务加乱收费以及紊乱食利差的生存方式可能要改一改了,配合公权力放任影子银行规模的凝聚利润模式也不可持续。
多年以来,银行都是最赚钱的行业,舆论场甚至调侃为“小狗当银行都能赚钱”。这不合市场常态,尤其是在中国宏观经济呈现下行趋势的情形下,银行应该和市场变化有逻辑性的共振,而非不管市场变化而稳赚不赔。
利率市场化改革也给银行敲了警钟,在互联网金融和民间融资灵活的利率指挥棒下,银行船大难随市场调头的颓势亦逐渐彰显。可以说,银行业高盈利模式已经到了穷途末路,通过市场终极的破产倒闭倒逼其市场化转型已是迫在眉睫。
对广大储户而言,务必要提高理财风险意识。譬如要选风险较低的银行储蓄和购买理财产品,而且要分散存款,避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还有就是,对于高利率理财产品,也要注意了,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的。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给予存款者的保险,但这种保险的保障不是无限的,只能是有限的。这也体现了市场主体间双向、互动的契约性原则,对存款者而言,有助于涵养行为与责任逻辑匹配的风险意识。这,也是市场原则在金融业的基本折射,银行与储户都要适应这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