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监察网站“新现象”警示谁?


 中纪委监察网站“新现象”警示谁?

最近,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密集出现了一种新现象——领导干部因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而被问责。以往在执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中纪委通报的大多是顶风违纪的当事人;而这一次,不只是犯事之人被通报,就连他们的分管上司、直接领导,也被通报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法制日报2015-04-20)

政府领导因重大安全事故等主体责任而被问责,以往并不少见;党委领导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被问责,以往并不多见。所以,中纪委监察网站出现的这一“新现象”,不能不说是在“问责”方面的一种新突破,也揭示了作风建设已经走向了更加严格化、制度化的趋势。

其实,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王岐山去年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议,数次强调“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而在今年的“两会”上,王岐山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再次强调,“今年要突出问责,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都要坚决问责。”亦是因为如此,有专业人士将2015年称作为执行八项规定、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年’

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又没有直接责任,“没有理由”受到处罚,所以觉得因为下属的过错被追究责任“很冤”。但他们却恰恰忘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决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有权就有责、守土要尽责。既然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是第一责任人,下属出了问题就必须担当、必须问责。

也许正是这种认识上的偏差,有的领导干部犯了“甩手病”,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可以放手甚至“撒手”让纪委去管,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有的领导干部犯了“文牍病”,认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发发文要求一下、开开会强调一番即可,没必要去认真和较真;有的领导干部犯了“错骨病”,认为地方的发展、业务的提升才是第一要务”, 甚至以党风廉政建设的“缺席”换取经济发展的“昙花一现”;有的领导干部犯了“抵触病”,认为八项规定要求过严过细,甚至影响了地域的经济发展,因而觉得只要不装私人腰包,就不是什么问题,甚至要求下属“跑部钱进”,导致基层“有意”违规。

对于这样的一些现象,习近平总书记201410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因而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可以说,中纪委监察网站出现的这一“新现象”,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位甚至错位现象的有力回应。正所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党委书记在消极腐败面前当好人,在人民群众眼里就是罪人。所以一定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守住廉洁底线;又要既要建强班子、带好队伍,真心实意地关爱干部的健康成长。切不可敷衍塞责,失位犯错。

(李吉明2015420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