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P2P网贷该如何。


   2015年普惠金融的春风吹来,但是这对P2P网贷而言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2015年不是P2P网贷光明的一年,如果转变不好,P2P网贷将会面临更艰难的关卡。那么P2P网贷何为于此呢?

  一、畸变的舶来品

  “砖家”在畅想P2P的光明前景时必引用英美两国的始祖公司ZOPA和Lending Club等公司。然而用英美市场上P2P巨头的迅猛发展来暗喻中国P2P的美好未来,是偷梁换柱了。

  美国P2P行业以个贷为主,即使像Lending Club这样的P2P先驱也仍在沿用商业银行的风控技术,使用商业银行现有的风控方法和工具建立模型,以FICO数据作为重要授信参考,雇佣大量雇员核实贷款申请者的收入等信息。

  英国P2P平台主要针对个人借贷、中小企业融资。贷款申请的拒绝率高达90%,大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级别为A或A+;平台平均违约率低于1%。

  中国P2P平台与美国不同,不借助银行征信和风控技术进行授信与风控;与英国也不同,小平台忙着拉客还来不及,哪里顾得上拒绝,何况有些借款人是银行征信中的“陌生人”,更谈不上ABCD的信用等级了。中国的P2P干着比美国风险高的业务接收着比英国信用低的借款人,不仅仅为出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撮合,还提供贷款担保、债权分拆、资金池等多种“服务”。


  如此错位配置造就了中国P2P市场的迅速繁荣和致命缺陷。

  二、刀口舔血的繁荣

  2014年中国P2P平台以全年2528亿元的交易额在与美英市场交易额的对比中居首位,为2013年的2.39倍;贷款余额达1036亿元,是2013年的3.87倍。

  与高速增长的交易额同样“欣欣向荣”的是2014年出现了275家问题平台,是2013年的3.6倍,几乎每6家平台就有1个出问题;12月份出现问题的平台就达到92家,超过了2013年全年的问题平台数量。在275家问题平台中,跑路的占46%,提现困难的占44%,停业的占8%,其他占2%。

  跑路也好,提现困难也好,其背后的原因除了蓄意诈骗,其他的都是平台在没有监管、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违规自融,对贷款项目进行拆标和资金错配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或者没有进行第三方托管,使得P2P平台能够以极低的成本擅自挪用。

  如果说对冲高风险的是P2P平台的高收益,那么,近日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认为面对小微企业5%~8%的利润率,高息无法持续。投资人的热潮是否会退去?

  一名P2P公司高管告诉笔者,“大机构每天研究的数据来源太高大上了,到实地了解一下情况,在有些行业和地区,民间借贷的实际利息远比公开数据高。”

  民间融资需求旺盛却得不到充分满足。在M2货币供应量突飞猛进的同时,民间投资获取高额收益的需求急剧增长。虽然预计2015年平台平均利率会下降到10%-15%,但是在投融资双方的金融需求依旧无法充分满足的背景下,P2P仍然是双方一拍即合的连接点。

  三、尚未落地的监管之靴

  监管迟迟不落地,也为P2P“嗜血”而生营造了宽松的环境。中国P2P经营模式创新花样繁多,有信息中介平台,有披着互联网外衣的小贷公司,虽然划归银监会管理,但是统一监管政策依旧难产。2014年4月,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对P2P平台监管提出了“四条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去年9月底,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提出对P2P监管的“十条思路”,包括明确平台的信息中介角色、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平台自身不对项目做担保、落实实名制原则和加强信息披露等。

  最重磅的当属近期传言,金融监管当局召开有关P2P监管细则讨论的闭门会议,其主要精神除前期明确的不得设立资金池、技术上符合一定的标准、资金约束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外,还要求3000万元的资本金,高管具有金融从业经验、拟对P2P采取杠杆限制管理等。为此,网贷之家做了一个压力测试,如果按照目前“传闻”的P2P未来监管门槛,仅有18.21%的平台通过测试。

  对此监管方案,市场反应不一,有吐槽的,有叫好的,有质疑的,比如如果按照平台信息中介的监管定位,怎么还需要10倍杠杆率的要求呢?监管指挥棒是要把P2P的前程指向哪里呢?真要是按照10倍杠杆,那很多大平台要付出巨大转型成本,比如红岭创投注册资金5000万,代收金额是118个亿。就注册资本而言,去年下半年来P2P大平台、老平台纷纷开始暴露问题,注册资本并不等于实缴资本,如此监管意义不大,平台的运营能力、经营模式、风控技术、信息披露水平才是关键红线。
原文来自理财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