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要去掉担保模式只做信息中介,就必须要依托于较为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环境。但我国市场经济远未达到法治经济、诚实守信的水平,企业和个人的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在现阶段指望P2P平台只靠纯信息中介去撬动庞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无异于蚍蜉撼树。如果单纯把现有的担保模式视为网贷行业乱象的原因,仅以此为主要切入点进行调整,那么对于网贷行业的发展来说很可能会有硬着陆。投资人在选择投资平台时,最主要的依据还是平台的保障承诺和资本实力。而一旦软性资金保障不能得到认可,平台又受限于制度不能给投资人提供担保,那么网贷发展有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迟滞不前。
“在现今征信体制还不完善的市场环境下,找到符合国情的发展才是最好的政策。网贷平台在国外依赖健全的信用体系以及发展成熟的市场经济,才确定了其纯信息中介的定位。而结合我们的市场现状来看,平台主动的责任承担和合理范围内的偿付损失模式,是这个新兴行业初生时期,平台依据市场衍生出来的一种运营方式,在政策尚不完备的阶段内,这种模式是有一定可取性的。”互贷网的相关负责人提出了这一见解。
当然,考虑到部分不规范运营平台是通过资金池非法获利,从这一角度来说,平台与投资人的资金隔离才是最需要重视的。目前市场上相当一部分平台都采用了担保模式,而当初这种模式的出现也是为了适应现阶段不够完善的市场环境和不成熟的民众理财意识。单就呼声最高的去担保政策来说,仅推行这一政策对行业制约,没有其他方面的规范政策支持,对网贷行业来说发展助力确实有限。而且在征信体制尚未健全跟进的前提下,政策的实施和行业的正常发展很有可能受到客观阻滞。行业整改的根本需求,还是信息的透明化和真实化,以及大数据的跟进和共享。
需要注意的是,P2P网贷平台去掉担保模式,也并非是彻底剔除了风险。投资的风险是必然存在的,监管部门推行的诸多政策,都是为了完善行业发展,去除非法平台造成的行业风险。而投资本身伴随的固有风险,是投资人必须自己规避或承担的。投资有风险,网贷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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