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逆转时“僵尸肉”还将了谁的军


扑朔迷离的事真不少。2015年6月23日有媒体称:“‘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僵尸肉”一词由此传遍大江南北。
但到了7月9日晚,“僵尸肉”新闻出现了大转折。媒体记者洪广玉撰写的文章《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再次让“僵尸肉”吸住了人们的眼球。文章称,自己曾和“僵尸肉”报道中涉及到的部门进行联系,长沙海关、广西南宁海关以及南宁警方均否认曾经查处过“僵尸肉”。直指此前报道是假新闻。
“僵尸肉”新闻涉嫌造假?让全国人民担惊受怕、无数网民义愤填膺的“僵尸肉”居然是无中生有?这太坑爹了吧?!
一时间引来骂声无数。
“僵尸肉”在继续将监管部门的军
有媒体在继续深挖。消息最早源于6月2日关于“海关总署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的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之后,有媒体在基于专项行动成果的报道当中,首次使用了“僵尸肉”一词。《京华时报》称,长沙、南宁两地海关均表示,上述“僵尸肉”的说法,完全是媒体演绎出来的,海关部门从未发布过“僵尸肉”的任何消息。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僵尸肉”的报道满天飞的时候,海关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不及时出来澄清事实?为什么要等到某个媒体记者个人出来提出质疑?如果没有他,以及其他媒体的思考和行动,我们的“相关部门”什么时候才会来主动表态,抑或表示:“上述‘僵尸肉’的说法,完全是演绎出来的”?
“僵尸肉”的横空出世,让一些消费者莫名紧张起来,并开始延伸到对冷冻食品的不信任,很多与“僵尸肉”没有关系且合格的冷冻肉品也莫名躺枪。
终于,在一片疑惑声中,7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等三部门发出了通告,明确:“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人们注意到,7月12日恰逢星期日,距7月9日质疑“僵尸肉”是假新闻的文章出台不足3日。我们理应为三部门通告的及时披露拍手点赞。监管、执法部门信息及时公开理所应当,如果相关部门的行动始终是那么的高效快捷,“僵尸肉”“僵尸新闻”之类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不是就会少得多?所谓“大路消息不清不楚,小道消息才会满天乱飞”是不是这个理?
兴奋之余,又去看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的新闻发布会情况,食品方面今年没有报道,去年倒有4次。继而又想,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关乎人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能不能有个月度新闻例会制?这样是不是能更为及时地介绍情况,谈谈消费者关心的话题并答疑解惑?
“僵尸肉”还在将媒体的军
围绕“僵尸肉”假新闻的口水战还在继续。
新华社记者李丹针对洪广玉的质疑反问:你在文章中将“僵尸肉”定义为“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那么,除了“封存几十年”外,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难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吗?在你眼中,多少年算“僵尸肉”呢?
而洪广玉则又说:“僵尸肉”这个名词只会让公众对走私冻品的性质、危害等认知一团浆糊,甚至混淆了对所有冷冻肉的认知。……
单凭某一段话难分伯仲、难分对错。但“僵尸肉”借此却向我们提出一个“老掉牙”的问题:新闻报道到底需要什么?相信大多数的新闻工作者会脱口而出:自主性、新闻性、科学性,再丰富一点则可以加上:真实、新鲜、重要、趣味可读,时效性强,等等。
而对照“僵尸肉”,现在有哪一个说法或定义可以被视为客观、准确、科学?是“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还是“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这样的描述?
国内对于冷冻肉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具体到贮存要求则均为推荐性标准,而且各不相同。如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要求冻分割牛肉应贮存在低于-18℃的冷藏库内,贮存不超过12个月。《鲜、冻片猪肉》和《鲜冻禽产品》等国家标准均只对贮存冷藏库的温度(-18℃或以下)作出要求,没有对贮存期作出规定。
历史上,如GB9959.1-1988《鲜、冻片猪肉》曾经对产品贮存保质期作出过规定,为10个月。那时候,食品行业对贮存超过10个月的冻猪肉一般称其为超期冻肉。
而冷冻肉品贮存期的长短与其品质之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正比关系。有时候存期短的冷冻肉品会比存期长的品质还要差,因为贮存条件、结冻条件、是否结冻或反复冻融、肉品冷冻前的鲜度等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冷冻肉品的品质。
因此,“僵尸肉”本质上并不能反映冷冻肉品的实际品质,而打击走私肉也并不是以肉品存期长短作为其衡量依据。当然,读者可以从“僵尸肉”的字义,以及通篇报道的字里行间去体味它所代表的意境。从趣味可读、吸引读者注意这个角度看,“僵尸肉”足够“吸睛”,同样,“僵尸肉”的口水战也足够“吸睛”,但我们有没有考虑读者对此的感受和理解?
“僵尸肉”足够抢眼的后果会怎样?在6月23日的那篇报道中,作者也详细解剖了走私肉“蚂蚁搬家式”将冻品运到境内而导致反复解冻、结冻走私的冻肉往往都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肉品,走私肉经过酱油腌制、辣椒调味等加工后,这些肉品有的被制作成袋装熟食或演变成餐桌上的“佳肴”,指出走私冻肉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对人体健康将构成危害。客观分析,“僵尸肉”一词确实显眼,作者的本意可能是为了让读者对“走私肉”等情况引起充分的重视,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在一些消费者眼里却可能会直观地得出“僵尸肉”等于“走私肉”的判断,简单地把“僵尸肉”等同于“走私肉”,混淆“僵尸肉”“走私肉”的界限,继而混淆与冷冻肉品之间的界线。于是乎,与“僵尸肉”没有关系且合格的冷冻肉品也会莫名躺枪就不足为怪了。
还记得美国著名报人普利策曾一再告诫,新闻报道要“准确、准确、准确”吗?
类似“僵尸肉”这样的用词报道在有关食品方面的宣传中并不鲜见。如“0添加”的“概念”。曾有某个企业宣称其饮品不含任何添加剂,如发现添加剂一罐赔万元,云云。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使“0添加”“一夜走红”,影响倍增。其他食品经营者群起效仿,仿佛除此之外的食品都是不安全、不健康的食品。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薛毅指出:“‘零添加剂’往往是商家制造的一种概念。现在的食品加工条件和规模化生产方式,已经少有不需要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即便是一些高温高压杀菌的罐头食品或高糖的蜂蜜,本身无需添加剂,也不必画蛇添足地标注上‘零添加剂’。因此,‘零添加剂’大多是商家为了产品好卖,或者为了迎合消费者的一些心理要求而提出的概念。”
更有甚者。今年6月间又有报道说,“山西企业组建联盟 反对添加食品添加剂”!在众多诸如《躲不开的食品添加剂》《活着要懂添加剂》等书藉出版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孙宝国等食品专家一再科普的今天,还会出现此等荒谬之事既令人啼笑皆非又发人深省
从“僵尸肉”所折射出的“0添加”等众多新词现象可见,创新“词汇”吸引读者,语不惊人死不休已经被某些人视为法宝,成为其博眼球、博出位、博名利的“制胜武器”,其背后无非是“利益”二字在作祟,而读者则无奈而无情地被一而再、再而三地“绑架”。长此以往,将置新闻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于何地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等三部门通告中还强调:“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监管部门支持媒体监督。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事件要切实做到真实、公正。”
从这个意义上说,“僵尸肉”不恰好也在将媒体的军?(俞惠星)
作者俞惠星,著名食品和农产品专家,20余年食品等行业经营管理经验,30年来持续关注社会生活和心灵世界,文化底蕴深厚,曾执掌浙江省金华火腿公司,为多家媒体专栏作者。对食品行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提出品牌就要讲“出身”,相关思想观点被媒体广泛报道。主持运作过金华火腿等知名品牌,规划多个农产品品牌实现0→1的突破。
著有《活着要懂添加剂》,为中国第一本以生活场景为原点,融合添加剂科学知识的情景专著主持《活着要懂添加剂》系列讲座,揭秘衣食住行中添加剂的神秘面纱,让你上午听清楚,下午就能用,天天惠生活。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153 8113 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