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百姓受了冤屈,大多数最先想到的仍然不是法治,而是其它途径。
应该承认,时下各地百姓上访的很多。多得简直令上级首长“头痛”的地步
。况且还有很多地方群众集体上访,三个一拨,十个一伙,几十人上百人的
队伍也不新鲜了。上访成瘾的专业村,专业组,专业户都有。有的还成为了
上访的钉子户,一访就是几年,一年就是几趟。
说到上访,中国自古以来便有信访制度,朝廷借此发动百姓举报贪官污吏,
平息民愤,巩固政权,其中尤以大明朝做得最深入。
出身贫贱的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不仅重视信访,还把这项工作做到匪夷所思
的地步。在发布《大诰》、《大诰续编》时,他明确要求,各地如有贪官污
吏,城乡居民可将其绑缚赴京,“虽无文引”,关津也要“即时放行,不得
阻挡”,“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诏书发布后,江南省常熟县陈寿六等
人把贪财害民的官吏顾英绑缚至京面奏,朱元璋了解情况后,当即宣布给他
们免除3年杂泛差役的税收优惠,并警告当地官员,谁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
一律株连九族。
这些信访政策若是给我们现在的上访者看了,我倒有些怕他们恨不生在大明
朝呢!第一,朱元璋恳请百姓上访,帮他治贪官污吏呢。第二,朱元璋不怕
上访人多,愈多愈好,组团他都接待。第三,沿途敢有邀截阻当者,枭!
近几年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高层领导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
、信访机构大幅度升格、人员配备不断加强、设备经费一再增加、结案率大
幅提高,但信访数量同时也在大幅度攀升,甚至出现了人数多、规模大、持
续时间长的群访、重访和赴京上访的现象。
时至今日,法治社会建设如火如荼,但为什么百姓为啥仍“爱”上访呢?
究根问底,不外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到法院告状太难。费时间,费金钱,
还要费口舌。一拖就是几年的案子比比皆是。而信访就不同了,只要把“状
子”写好,把问题讲明白,把合法的权益说清楚。递上去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大不了是个“等”的问题,是个被“踢皮球”的问题。与打官司相比优势
明显。二是是对上级政府的极大信任。他们以为:地方无明日,海内有青天
!地方不给解决的问题,很可能到了上头就好办了。因此,对上级机关抱有
极大的期待,对“青天大老爷”抱有极大的幻想。三是大官好见,小鬼难缠
。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哲学。小的官吏水平太低,把握政策随心所欲。尤其
是那些为所欲为的“土皇上”,与他们就更没道理可讲了。而大官就同了,
职位越高的越好说话,权力越大的越没有架子。一旦运气好碰到这样的“包
公”,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四是,也是最主要的一点。那就是,在地方真的
解决不了问题。好事他们都抢着去干,负责任的事谁都一推六二五。能推就
推,能拖就拖。今天说研究,明天说讨论,到了后天,又让回去“听信”。
问题拖上一年半载,上访的就可能没劲了。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五是,
有些不需要“信访”的问题也很多。比如邻里纠纷,比如家庭矛盾,再比如
一般的经济问题。只要到居委会,或者是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就可以解决。但
是,这里没有专职的信访干部,没有专业的“接待首长”。到他们这里解决
社会矛盾就更困难了。不但推和拖,最后还有一个更无奈的情况,那就是“
领导不在”。根本就见不到“大官”。没有大官,谁能解决得了“大问题”
呢?六是如今的关系网厉害,人情网严重。搞不好举报的就是给解决问题的
官员,或者是,就是与解决问题官员有关联的人。让被告给原告解决纠纷可
能吗?让被告的知己或亲朋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可能吗?企盼猫给耗子发慈
悲,就更是白日梦了 。
当然,信访问题的出现也与时代的发展转型息息相关。当前,伴随着经济社
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
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
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
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根本性的、群体性的
矛盾日渐凸现,表明当代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矛盾多发的时期,普惠性的
改革已经让位于利益分殊的改革。这些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暴露和反映
出来,具有时代必然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化解消除的。
信访的未来走向何方,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实践、去把握,但前提必须是围
绕法治来进行,要有一颗为民服务的心。说到底,以“法治”规范信访,以
“法治”树立权威,是根除“信访不信法”的一剂良药。“法治”的康庄大
道走得通顺,信“访”的“羊肠小道”便也无法“曲径通幽”。因此,一些
法学专家看来,习总书记找到了解决信访难题的根本途径——依法治国,树
立法律的权威。一方面,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我国贯彻“依法治
国”的“助推器”;另一方面,“依法治国”作为信访制度的顶层设计,是
解决信访难题的“终极答案”。
当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法治建设还“在路上”,正在推动的改革,将
直面实际工作中的难题,等待我们的可能是“翻山又见山无数”,法治建设
必然经历长途跋涉的过程。“良药”还需各方共同努力,以国策为先导,民
心为根本,让“法治精神”真正做到“触手可及”,信“法”自会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