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总是不断发生,有的是法律制度不全,有的是利用法律漏洞在打擦边球,但不管过程如何,结果都是一个样,二级市场投资者利益遭遇伤害,大股东利用自己的控股优势更多的为自己利益考量,而很少为投资者利益考量。
最近宁波韵升就被推向风口浪尖,据华夏时报,公司计划定向增发2144.42万股,收购韵升元件、韵升高科、盛磁科技三家公司的股权,股权收购比例分别为25%、25%、70%,发行对象便是持有这部分股权的11位股东。从市盈利率来看,收购非常合算,远低于同期同行业公司市盈率,但发行价格遭遇投资者普遍质疑,发行价为19.88元/股。比停牌前的收盘价便宜了近50%。
就增发价格而言,是有规章制度可循的,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2007年7月20日下发了《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包括如何确定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怎样计算、战略投资者锁定期多长、发行对象如何选择等。 监管函明确,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可以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发行底价-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
介于这一规定太过死板, 为了进一步激活并购重组,给市场更多可操作空间,证监会放宽了定价基准日,分别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但是证监会也重申,并购重组价格制定需要保护照顾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一般上市公司为了规避争议,一直使用钱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显然宁波韵升采用的发行价格有别于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20个交易日”,宁波韵升这次选择了“120个交易日”,此“市场参考价”为22.09元/股,比其余两个(30.26元/股、25.59元/股)都低。
按照常理,发行价格越高,对上市公司越是有利,因为可以用最少的股份购买相同资产,而宁波韵升采用最低价格,收购同等资产就需要发行最多的股份,对原有股东利益稀释就越厉害,受到伤害的额不仅仅是二级市场投资者,还有原有大股东,宁波韵升缘何反其道而行之,宁波韵升缘何使用最低发行价格购买资产,笔者认为与购买资产的所有权是有一定关系的,韵升元件、韵升高科本来就是宁波韵升的子公司,收购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这间接导致收购资产出现溢价效应,有利于原始持股者获得更多股份对价,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变相的利益输送。
低价收购对投资者伤害不仅仅是股份被更多稀释,更重要是在于比价效应,增发价格只有目前价格一般,复牌以后宁波韵升将会出现补跌,投资者持股市值可能面临快速缩水,据华夏时报不少投资者在股吧中哀叹:“这要是补跌起来,可是要命的节奏。” 宁波韵升的工作人员也肯定公司复牌可能出现补跌。
从法律上来说,宁波韵升做法无可挑剔,但是从情理上来说,宁波韵升做法欠妥,从公平公正上来说,宁波韵升做法显然不好,对二级市场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笔者认为某些行为不能太任性,除了兼顾法律责任以外,还有兼顾投资者感受投资者利益。
在中国股市总是有众多歪嘴和尚在念经,把一个激活市场活力的好办法搞成遭遇投资者质疑 的方式,真是无语,从投资者来说由于公司没有涉及并购重组,这样的购买资产无需通过董事会投票表决,只能更多依赖于管理层进行适当干预,或者是大股东良心发现,适当调整增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