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地生根


让“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地生根

  

  作为本届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简政放权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改革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简政放权不到位,手里实权紧握不愿意“真放”的个别情况;一些地方的行政办事大厅形同虚设,还有个别地方行政办事大厅的选址不考虑群众是否方便,大厅设在连公交车也不通的地方;一些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还存在法律政策不配套、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协调等问题,一些改革项目难以落地生根;在处理“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关系、突破“中梗阻”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下放基层后,“放得下、接不住”的问题也要引起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改革举措,作为本届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只有以坚定的决心和韧劲,毫不放松、一抓到底,才能真正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推进的难度更大、阻力也更大,但是面对人民群众新期盼、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必须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并使之落地生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才不致成为一句空话。

  简政放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大力推进的改革,自壮士断腕的简政放权始,便义无反顾要把简政放权进行到底。目前,相对容易改的差不多都改了,剩下要改的“比割肉还疼”。简政放权要啃硬骨头了!李克强总理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把改革推向纵深。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笔者认为,当前,在简政放权正在走向“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确实应该讲“进一步简政放权”,而不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因为此前简政放权的力度已经很大,“加大力度”是不现实、不准确的,但肯定可以“进一步”,也必须“进一步”。要“真简”“真放”,要方便老百姓,要落地生根。

  毋庸置疑,“进一步简政放权”比“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难度更大、要求更高、责任更重,它需要各级各地客观分析、全面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紧密联系地方实际,不是喊在口头上,而必须落实在行动上,不能是简单的“取消”、“下放”,而是要坚持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这三者“三位一体”,不可分割。既要“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又不能太简,过于简慢、怠慢,就没有法度了。要“放”、“管”、“服”结合,三者不可偏废,必须把握好其中的平衡,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职责清单,尤其要强化负面清单的运用,确保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运行,让权力只能在法定框架内运行,同时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提供体系,以优化服务来促进简政放权,以进一步简政放权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改革未有穷期,发展任重道远。从重数量到提高含金量,从“给群众端菜”到“让群众点菜”,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到纵横联动、协同并进,从减少审批到放权、监管、服务并重,简政放权依然任务繁重。可以预期,简政放权改革措施的进一步推出必将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定决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干群互动,一定能让“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地生根,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倪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