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拥有这九种权力的时候腐败将不复存在
反腐败最根本的就是从制度上扭转一党专政产生的独裁与贪污,改变产生腐败的大环境,要把人民的权利还给人民,让民主与自由真正的成为抑制腐败的利器,让人民真的可以监督党员干部,让人民可以罢免各级不称职的领导,因此反腐败必须改变一党操控局面无人监督可以贪赃枉法任意胡作非为的现状,要把执政党真正的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不然的话一切都是虚言。反腐败最重要的回归民主与法制,让人民拥有以下九种权力:
1、要让民众真正的当家做主,拥有进行大型集会大型游行声讨腐败官员,罢免腐败官员的权力。
把反腐败置于人民的监管之下,让人民有权力对官员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进行全民族反腐败,让人民有权力进行大聚会大游行声讨腐败分子,这样才推动反腐败活动深入开展,让政治透明化,让官员的家产、子女就业情况,通通的公诸于众,不得隐藏。要让民众通过民主与自由的选举活动,真正的当家做主,拥有进行大型集会大型游行声讨腐败官员,罢免腐败官员的权力。
2、让精神正常年龄自十八岁以上的全体中国民众都可以佩戴枪支,拥有自己的武器,并且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运用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在自己的合法权确实被严重被侵害时杀死贪官污吏,尤其是贪赃枉法者的权力。
打破一党专政独裁的壁垒,把执政党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用民主与法治来反对腐败,把官员置于拥有武器的人民的监督之下,让腐败官员及时的受到来自人民的惩处,让人民可以组织法庭通过审判杀死腐败官员,可以用自己的枪支杀死贪官污吏,可以杀死贪赃枉法者。
3、要让民众能够直接通过民主投票,拥有罢免一切不称职官员的权力。
让人大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党和政府的一切重大决议必须由人大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反腐败要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让老百姓有直接罢免腐败官员的权力。把人大建设成不受任何党派领导与监督的民主机构,真正的让人大成为监督一切政党的机构,在人大内摈弃一切党团人士,有全部普通无党派老百姓组成人大,让人大回归人民,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的徒有其名,啥球用处也没有,对国家民族连一个蚂蚁都不如。
4、要让民众能够直接额通过民主投票,拥有决定国家大事的权力。
反腐败一定要让国家的大事的决策权回归人民,要让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的大事,一切的国家大事必须通过全民表决,把独裁与专制,彻底的消灭。
5、要让民众能够自由的组织各种民主政治团体,能够拥有惩处一切汉奸卖国贼的权力。
一个国家中民众拥有的民主和自由,才是反腐败的根本保障,反对腐败必须从改变国家体制着手进行一系列必须的政治改革,要让民众能够自由的组织各种民主政治团体,能够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心声,能够有效地弹劾政府的不法行为,能够拥有惩处一切汉奸卖国贼的权力。
6、要让民众拥有直接选举国家主席、国家总理等各级领导人的权力。
反腐败必须让民众通过直选选出自己热爱的领导人,选出值得自己信赖的领导人,要在全国进行直接选举,要让民众对国家的大事说话,要让民众拥有直接选举国家主席、国家总理等各级领导人的权力。
7、要让民众拥有对国家的大事进行检查监督,对国家各级执法单位进行监督,通过民主投票否定国家执法机关违反反律法规的司法裁定结果的权力。
民主与监督是保障反腐败成功的关键,军队国家化,政府国家化,司法国家化,是反腐败成功的关键,一个国家反腐败必须要依靠老百姓,去党派化,解除党治,开展法制,依法治国,是关键,反腐败,要让民众拥有对国家的大事进行检查监督,对国家各级执法单位进行监督,通过民主投票否定国家执法机关违反反律法规的司法裁定结果的权力。
8、要让民众能够拥有检察监督各级官员施政过程,施政结果,核查各级官员私人财产是否合法的权力。
反腐败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全民机制,任何党派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党派度不能以权代法干预司法独立,只有真正的依法治国,才能反腐败成功,反腐败,一定要让民众能够拥有检察监督各级官员施政过程,施政结果,核查各级官员私人财产是否合法的权力,这样才能够让腐败官员无处遁藏。
9、要让民众能够拥有审议政府施政绩效,及时清退不负责任官员的权力。
反腐败必须扩大百姓的权益,必须增进民主化程度,让民主真正的落地生根,要让民众能够拥有审议政府施政绩效,及时清退不负责任官员的权力,让民众可以以主任的姿态任意的罢免不称职的仆人,而不是现在的奴大欺主,店大欺客,党大欺法,官大欺民。
让人民可以杀贪官,让人民可以拥有自己的武器,让人民可以罢免不称职的官员,让人民可以决定国家大事,让人民可以惩处一切汉奸卖国贼,让人民可以直接的选举国家领导人,让人民可以监督国家司法公正与否,让人民可以监督国家政府施政过程施政能力,让人民可以审议否决政的政府施政举措,只有这样国家才可以反腐败不至于半途而废,只有改变国家体制,从根本上从制度上扩大民主与自由度,废除一党独裁与专制,建立全民族反腐败机制,加大权力监管力度,反腐败才会有成效。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