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足是无法跨越的大峡谷
——纪念哈耶克《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一文发表70周年
1945年9月,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在《美国经济学评论》发表了著名文章《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这篇支持他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名篇第一次对经济学理论中隐含的完备市场信息假设提出挑战,成为信息经济学说史上的经典文献。在其发表70周年之际,笔者谈几点体会。
哈耶克在文章开头提到:“当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时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根据某些常见的假设,答案十分简单。即,假如我们具有一切有关的信息;假如我们能从一个已知的偏好体系出发;假如我们掌握现有方式的全部知识,所剩下的就纯粹是一个逻辑问题了。” (夏道平、邓正来的译文与此略有文字区别,不再重复引述)接着,哈耶克强调,这根本就不是社会所面对的那种经济问题,因为“我们所必须利用的关于各种具体情况的知识,从未以集中的或完整的形式存在,而只是以不全面而且时常矛盾的形式各自为独立的个人所掌握”。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计划经济显然因为信息不足,无法有效率地运转,因此是不可行的。
价格机制是一种奇特的信息机制,不可替代。哈耶克认为:“如果我们想了解价格的真正作用,就必须把价格体系看作一种交流信息的机制,当然,价格越僵硬这种作用就发挥得越不理想。” 接着指出:“把价格体系描绘成一种记录变化的工具或一种通信系统不仅仅是一种隐喻,这种通信系统能使单个的生产者像工程师观察一些仪表的指针那样,仅观察一些指标的运动便可调整其活动从而适应变化,然而,只有反映在价格运动上的变化才能为他们所了解。”前苏联等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不仅没有价格机制不可行,而且没有在市场中自发形成的价格机制照样不可行。
信息不足问题随处可见,没有能够克服的办法。比如关于间歇出现的经济危机,不断有经济学家声称已解决这一问题。二战后,经济学家宣称他们已通过1929年的经济危机学到足够的知识,找到了克服经济危机的办法,已可以“熨平”经济周期。话音未落,1957年的经济危机就让人焦头烂额。进入新世纪,在2003年的美国经济学年会上,199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卢卡斯认为:“预防萧条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已经解决。”当时供职于联邦储备系统的本·伯南克在2004年的一次演讲中发表了与卢卡斯相似的观点。然而,2008年以来的事实已证明其错了。
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初版于1988年)一书中留下的经典语录之一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要对世人说明,对于那些我们自以为可以设计好的机制,我们的知识其实远远不够。”这告诉人们,创立和维护平等竞争的环境,取缔政府部门利用强权干预经济活动方是发挥政府职能的正道。从当前实践看,有两大问题值得深思。
一是大量错误的产业扶持问题。政府部门往往自认为可以在哪些方面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对哪些产业进行扶持,并利用政府强制力出台政策并通过政府系统推行。从前述哈耶克的观点来看,这种思维在理论上来看就是错误的,而且已有的事实告诉人们这种做法不可行,如上世纪90年代确定的四大支柱产业,至今也难说已发挥支柱作用。大多数研究结果都倾向于认为,中国的产业政策,作用和效果有限,只有部分产业政策在特定时期和阶段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许多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反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阻碍了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能力的增强。一些地方动用政府力量进行投资项目引导和政策扶持,实行淘汰低端、清理低端等行动,但效果并不好,与政府初衷相差甚远,还造成了不少资源闲置与浪费。
但是,政府具有自我表扬的嗜好,政府官员有高估个人能力的特点,所以现实中干预政策大量存在。中国中央一级有上百项产业扶持资金,不仅包括常见的光伏、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还包括不常见的“能繁母猪补贴”,地方上相应设计并新增了若干扶持资金。在一些人看来,似乎没有一项补贴就显示不了这个部门的存在,其威望、权力就无从体现。
当然,这不是说政府应当无所作为。政府需要作为的是保护平等竞争,打击恶性甚至违法的竞争行为,打击危害社会的环境污染、违法用工等行为,为自由市场运作创造环境,而不是动辄干预甚至参与其中。
二是人为设定产业结构比例问题。在制定规划时,不少人总是喜欢谈论本地区的三次产业结构,认为不管是国家,还是省、市、县(区)、乡(镇)的产业结构都要达到“理想状态”: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其实,产业结构不是产业发展的绝对指标,只是一种相对指标。以第三产业为例,第三产业的发达不仅仅表现为第三产业比重的高低,还表现为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多、服务密度大等方面。假定某地第三产业落后,但其第一、第二产业更为落后,第三产业比重会比较高。比如西藏自治区2013年第三产业比重为53.0%,高出同期广东省5.2个百分点,但人们从直观上感觉到西藏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显然不如广东。分析起来,西藏第三产业比重高是因为西藏第一产业比重为10.7%、第二产业比重为36.3%造成的,而同期广东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是4.9%和47.3%。
如果按照服务密度指标(第三产业增加值除以一个地区的总面积)来看,西藏2013年服务业密度为3.48亿元/万平方公里,广东是1651.22亿元/万平方公里,相差400多倍(数据来自2014年版《中国统计年鉴》)。按照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第三产业增加值除以实际人口数量)计算,西藏2014年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为1.55万元/人,广东同期为3.10万元/人(数据来自两地2014年统计公报),相差一倍。
从世界范围看,没有经历工业化浪潮的地区,产业结构变动不符合配第-克拉克定律。印度的产业结构没有呈现出美国式或者中国式的变动,而是跳过了第二产业快速发展的阶段,转而发展以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产业结构从“一三二”到了“三一二”再到“三二一”。
从我国发展来看,没有经历工业化浪潮的海南产业结构变动不符合配第-克拉克定律,经历工业发展浪潮的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规模较大经济体的产业结构变动符合配第-克拉克定律,但其中的一个地市未必符合,一个县(区)一般不会符合。这主要是因为,一个市、县(区)都有自己的产业发展定位,也就是产业分工。如果是工业为主,那肯定第三产业比重就会比较低,但其产业密度未必低。
在全球分工的条件下,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并没有最优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个地市、县(区)、乡(镇),更不能简单设定理想目标。第三产业比重高低在一个经济规模较大的经济区有一定参考意义的指标,比如在广东、山东这样的经济大省;对于地域面积小、经济总量小、产业功能相对单一的地区基本上没有参考意义。所以,国家和省的规划可将此设为一项预期指标,由市场决定;省以下的规划没有必要设定第三产业结构指标。建议政府多关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面的指标,这更符合时代要求。
因为我们没有足够的信息证实官员干预产业的初衷,只能猜测政府干预产业发展是出于好心。但好心办坏事的现象由来已久,有的做法从动机上看不可斥责,有的做法从结果上看不可取。在我看来,需要从信息上来认识,此事不可为。因为当代社会分工十分细化,当一个人做不属于自己专业领域的事情时,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尽管人们是怀着一颗热心、爱心、真心去做事,但结果往往不好。政府做事也面临这样的问题。
比如,集权国家的政府特别喜欢给企业、单位发放荣誉,因为政府信誉最高,但往往因为不知对方信息,令发荣誉变成了“分猪肉”,也就是按地方大小、隶属级别、关系亲疏分配名额,这样就没有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当然我们也无法确认,政府官员给企业发放荣誉的初衷是为了激励企业还是借机拉关系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