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属性与规律有什么不同?


 

 

属性与规律的概念,我们并不陌生,在物理学中或在哲学中经常使用,在其他的知识体系中也经常使用。然而属性与规律究竟是什么?人们往往把两者不加区别,对它们的本质也似是而非,这都是由于对属性与规律是什么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存在与影象存在的概念,我们界定了存在与影象存在的范畴,我们清楚存在与影象存在的外延。结合属性与规律在一般知识体系中的含义,在通常状况下,规律与属性关系紧密,但又不同规律往往被我们表述为某种属性变迁所遵循的引导,比如,实体受力运动遵循牛顿第二定律属性往往被我们描述为实体内在具有的,比如实体有运动属性。属性尽管可以思辨统称,比如实体的相对独立属性,但它是实体本身具有的,内在的,并且是具体实体的。规律却不像这样,而是实体看上去具有的,犹如影子一样,比如同质规律尽管它对应属性,但不是属性,也不是属性产生的现象。因此,在我们界定了存在与影象存在的概念以后,我们很容易把属性与规律的范畴弄清楚,属性是存在的范畴,而规律是属性的创造物,是影象存在的范畴。

规律与影象存在的逻辑关系是怎样的?属性与存在又是如何?属性是实体的属性,我们在描述属性的时候,从来不能脱离实体,比如相对独立属性,那是实体的相对独立属性。因此,属性只是一种思辨统称时省略了实体用词,只是语言表达上的习惯,规律与影象存在的关系如出一辙尽管它们都是虚拟的,规律是影象存在的范畴,是对应实体属性的影像。比如光的折射规律,它就表述了光束经过介质时发生折射所遵循的规律,对应光束关联属性。在这里,折射是现象,折射规律是规律,而光束的属性则是光束与介质的关联属性,这一属性产生了折射现象。影象存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犹如存在概念一样,它只是肯定了一个虚拟世界,并界定了它的内涵与外延。但这些外延是宽泛的,我们在认识过程中有必要对这个宽泛的概念加以进一步地深究,规律就是这样的概念。规律概念是影象存在的范畴里一个确切的外延部分,在整个影象存在的外延中具有显著的位置,也是我们认识影象存在一个非常好的对象。

在自然现象中,飞蛾扑火是一个独特的现象,也是让人震撼与困惑的。我们想一想,飞蛾为什么会扑火,难道它不知道这是自杀吗?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我们当然不想发生这样的不幸,更不想因为某种错误的诱导而产生这样的危险,对于一个物种,这是一个灾难和莫大的悲剧。我们的自然科学家给出的解释是飞蛾在夜间活动,对光源产生错误的感知,一则感觉经验的局限,认为光源都是冷光源,没有什么危险。二则认为光源距离很远,可以用来确定方向。我们不得不认为,蛾并非自杀,只有人类会自杀,那也是思觉属性产生的现象,蛾不会自杀。所谓蝼蚁尚且偷生是符合真实的,但它的寓意并不是蝼蚁所具有的,蝼蚁根本不知道偷生,也不知道自杀。飞蛾扑火完全是感觉经验的局限造成的,蛾对光源产生的现象在感知中创造出一个错误的规律,并在这个规律的虚拟引导下飞向火焰,产生飞蛾扑火的自然现象。在这个现象中,规律是危险的,不符合真实的规律是危险的,是灾难的。然而,因为蛾是夜行昆虫,月光是地球上夜间的主要光源,在大多数情况下,蛾对光源的感知不会欺骗它,所以这个物种依然存在,可以找到食物,不会迷失方向。但蛾对光源创造的趋光规律是经验规律,没有无一例外特征,是危险的。对于蛾来说,这是它的物种的特征,也是感觉属性创造的规律的局限,蛾是无法避免的。

蛾没有趋光属性,蛾创造了趋光规律。植物都有趋光属性,并产生趋光生长的现象,那是因为植物需要太阳光进行光合作用。蛾不需要光合作用,它的视觉创造出趋光定位规律,并接受这种规律的引导。如果我们把蛾的趋光规律与植物的趋光属性混为一谈,我们如何界定趋光属性?植物的光合作用是内在的需求,而蛾的视觉光源定位规律并非如此,蛾把光源作为确定方向的介质。蛾本身并不需要光,只是借助光源进行视觉定位。泛泛地说,我们在寒冷的时候也有趋光现象,我们也时常把太阳或者北极星作为定位的介质,难道这也是趋光属性。

属性与现象是我们需要区分的概念,属性是实体内在的,自因的。我们如何界定现象的概念呢?现象是实体间在关联中产生的存在体,我们或许可以命名为现象体,现象体可以是存在体或实体。现象体具有一个显著的特性,被赋予了外在关联实体的某些属性,也就是说,这些属性并不是现象体内在的形态。现象是实体外在的因素,必然是在实体关联中产生的,比如斥力现象。现象一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普遍使用,拥有多种含义,有时候与表象含义相近。我们经常在哲学里读到过这样的语句,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现象被看作本质的表面。在这里,现象具有这样的含义,但现象是什么?我们必须给予清晰的界定。首先,现象是不是存在的?如果是存在的范畴,那么它必然是存在体。很显然,我们把现象与属性区分开来,现象必然是属性产生的。属性是实体的属性,属性产生的,必然是实体产生的。因此,现象必然是实体产生的存在体或实体。我们在通常的状况下理解现象,现象是实体外在的关联。现象尽管与主体或客体具有紧密的关联,然而却并不是主客体的构成部分,已经脱离出去。它被赋予了主客体的某些关联属性,这些属性并不是现象体内在的形态。我们不妨举个例子来理解,比如,机器人,机器人被人类赋予了关联属性,然而这些属性不是机器人内在的形态。因此,机器人是一个现象体。关联属性与影像属性是不一样的,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关联属性是存在的,而影像属性却是不存在的。关联属性是现象体的现象。在关联中,内在的与外在的同样遵循同质规律,它们并非是对立的。这也同样解释了外在的因素可以内化的原因,如果外在的与内在的完全对立,或者说趋向相反,那么就无法关联了。

规律是属性的创造物,是影象存在的范畴。属性概念区分了实体内在形态与外在现象的关联,也是相对独立属性的必然区分。属性与规律的对应关系屏弃了现象的干扰,规律直接折射对应实体内在的属性。尽管现象体的关联属性与实体紧密关联,但毕竟受到了现象体本身内在属性的影响,必然产生对关联属性的约束,况且,在现象体中,区分关联属性与其内在属性也是艰难的。这就犹如道听途说一样,听者已经难以区分哪些是传话,哪些是传话者加进去的现象对属性的困扰就如同此类。因此,我们在认识世界万物的本质时就必然要区分出属性与现象。如何区分呢?这正是属性创造出规律的原因,我们通过规律的途径完全可以区分出现象和属性,也就可以认识到实体的本质。

在物理学中,我们研究的都是感知形态的属性与规律,比如牛顿力学,对物体的趋向状态与力的逻辑关系作出界定,获得了支撑整个牛顿力学的三个牛顿定律。尽管牛顿力学具有局限,但它在自然科学上的作用是巨大的,狭义相对论只是对它稍加逻辑前提上的约束,其它的依然遵循牛顿力学。牛顿力学的逻辑局限来自于质点概念,以及绝对平衡状态即惯性状态的假定。在所有的实体形态中,只有人类具有思觉属性,也只有人类的思觉具有认识世界万物本质的潜能。因此,只有思觉属性才能创造出符合真实的规律,我们可以称之为思辨规律,而其它一切实体创造的规律都具有局限,受到其内在属性形态的约束。当然,即使人类社会创造的规律也只有思辨逻辑规律是符合真实的,感觉规律依然是具有局限的,犹如飞蛾扑火那般具有局限和危险的,人类的仇恨与分化不正如飞蛾扑火吗?一个封闭的社会形态趋向不犹如一只蛾飞向火焰吗?人类的思辨逻辑规律是一个具有平等特征的体系,它必然产生明确的三个方向,自由、开放、发展。这三个方向都是以人的平等与尊重为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作犹如物理学一样的研究探索,那么首先一点就是不能把人等效质点,而是要遵循人的平等与尊重的基本原则,因此就必然同时遵循求实精神与务实精神的引导,对人和社会组织的行为假设必然遵循多种趋向,但这些趋向不会是对立的,而是受极限属性的约束,也就是趋向矛盾属性的约束。政治经济学说必然遵循求实精神与务实精神的双重引导,但求实精神依然是原始的,根本的。人与社会组织的活动行为尽管受到既成事实的历史变迁的约束,但依然遵循人类社会形态的内在的本质趋向的根本约束,一个社会形态的扭曲必然是具有限度的,也必然不会与其本质趋向相对立。人类社会形态之所以形成扭曲,原因在于社会形态的不同趋向,尽管存在内在的本质趋向,但依然具有不违背其本质趋向的多种趋向。在实体的相对独立属性中,我们已经作出了对属性多种趋向的论述。在有限范围内,存在体的形态趋向极限平衡状态,但依然具有两种趋向与两种途径,一是趋向强极限平衡状态,另一是趋向弱极限平衡状态。在生命实体形态,由于大分子结构而产生的惊人数量的多种趋向。人类社会当然具有更为复杂的形态趋向,但依然具有一个与其它所有实体同质的本质趋向。因此,政治经济学的思辨逻辑前提依然是人的平等与尊重的基本原则。求实精神与务实精神在人的平等与尊重的基本原则的思辨逻辑前提下引申出的两种不同趋向的精神原则。

马克思哲学拥有一个巨大的期盼,这个期盼尽管有点儿狂妄,最后落空;但这个期盼是一种有价值的探索。马克思哲学企图对人类社会自诞生以来的文明体系进行一场规模宏大的梳理,对一切知识体系进行一次重新判断,用它的所谓物质观念作为评判的逻辑基点。但我们不得不说,马克思哲学是无法做到的,它内在的矛盾观念在思辨逻辑上是与此对立的。另外,要对人类社会自诞生以来的文明体系进行规模宏大的全面梳理,必然需要一个建立在人的平等与尊重基本原则之上的自由、开放与发展的知识体系,人类社会形态趋向融合,也必然是以人的平等与尊重为基本原则之上的融合。融合需要一个逻辑一致的共同遵循的价值评判体系,否则融合怎么可能呢?尽管并不排斥有限范围内社会形态的合理差异,这种社会形态的差异来源于社会形态的多种趋向,但这些趋向并不违背其内在的本质趋向。在人的生活形态中,我们更容易理解,所有人都是趋向幸福状态的,并且对幸福的生活状态,每个人从感觉到思觉都是一致的,尽管不是每个人都具有一个符合真实的对幸福的认识,但他们的感受将是不会欺骗的。每个人的生活趋向是不同的,但却有一个共同的趋向,追求幸福的生活。社会形态合理的差异是必然的,但这并影响人类社会的融合。在现今,人们熟悉的全球化就是人类社会融合的一种表现。在没有建立一个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共同的价值评判体系之前,人类社会的高度融合是不可能的。在这个角度来讲,马克思哲学是先行的,尽管它是失败的。

实体的属性是多种形态的,因此,我们需要区分出属性的关联与变迁。在宇宙的原始形态的假说中,我们很清晰地描述了存在体形态的变迁,也描述属性的关联与变迁,比如,无限属性与极限属性,以及有限属性之间的关联与变迁,有限属性就是无限属性在极限中变迁而来的。比如我们描述了吸聚属性如何变迁演变出不吸聚属性,同时描述了相对属性与独立属性的极限关联。时空场理论就是建立在相对属性的逻辑起点之上,也遵循同质规律的引导。属性既然是多种形态的,我们在区分属性的关联与变迁中必然找寻出属性内在的原始形态,即这个实体的本质属性。规律是属性创造的,属性的多种形态也必然造成规律的多种特征,多种层次。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人类在生命形态层面具有两种鲜明的属性,感觉与思觉;思觉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属性,也是人类作为一个新的生命实体的本质属性。思觉属性具有创造思辨逻辑规律的潜能,而思辨逻辑规律是唯一能够符合真实的规律,人们所追求的真理就是这个,比如牛顿第三定律,比如光速极原理等。当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真理多是指人类社会为判断对象的规律。我们早已提及,人类社会创造出的规律有两大类,一类是经验规律,另一类是思辨规律,或者说思辨逻辑规律。在人类迄今为止的知识体系里,人们创造的规律大多是经验规律,而甚少思辨规律。

经验规律,通俗地讲,就是经验判断;它是先天不足的,必然具有局限。经验规律是一次符合真实,无法做到无一例外的符合真实,其本身固有局限。因此,遵循经验规律的引导必然产生危险,这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可以避免的。尽管经验规律给我们以直观的,闪电式的引导,有时候非常管用,但却隐藏着巨大的危险。经验规律是感觉属性创造出来的规律,对于人类来说,经验规律必然有思觉属性的约束,但依然是感觉属性的创造物。在感觉属性产生的记忆和模仿现象中,经验规律在适用范畴上的最宽泛的对应也就是感觉属性的感悟现象了,与思辨规律仍然是本质的差异。感悟现象是感觉属性在认识活动中的极限状态,距离思觉属性一步之遥。我们在感悟现象中获得判断,但这种判断仍然与记忆和模仿关系紧密,缺乏清晰的思辨逻辑。或者说感悟获得的判断是孤立的,尽管我们已经在感觉属性里累积了足够的经验知识,但感悟判断与这些经验知识没有建立思辨逻辑关系。论证是思辨逻辑的,因此论证显然是思觉属性完成的。在马克思哲学中,它把人类的认识活动区分为两个阶段,所谓的感性阶段与理性阶段。这很接近于实体发展哲学把人类的属性区分为感觉属性与思觉属性两种属性形态,但不同的是,感觉属性与思觉属性并非是认识活动中的两个阶段,也并非只是在认识活动中,同样在实践活动中。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是人类生命形态在与外部存在关联变迁中的两种不同的关联形态趋向,与感觉属性与思觉属性不在一个层面上,这犹如一个大小方面,一个轻重方面。如果我们把人类社会与其它生命实体作比较,我们可以比较容易看出这两对概念之间的区别,思觉属性是人类特有的,而其它生命实体却同样具有对应的两种与外部存在的不同的关联形态趋向,但只有感觉属性。如果我们模糊了感觉属性与思觉属性之间的极限连续,那么我们就很容易陷入万物有灵论的困境。

经验规律的先天不足,或者固有局限是感觉属性创造的,对应感觉属性在认识活动中无法获得符合真实的影像。对于人类来说,我们拥有多种感觉属性,比如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这些感觉属性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实体的属性与现象展开认识活动,它们各自创造出对应的影像,这些经验影像必然是不全面的,表象的,这非常像一个寓言故事讲述的,瞎子摸象。然后这些多种不同的影像会聚到人类的大脑里,大脑运用思辨逻辑进行融合梳理,形成对应的思辨影像,这个影像具有符合真实的特征。当然,它是否符合真实需要接受思辨逻辑的检验,因为大脑具有思觉属性,思觉属性具有认识世界万物真实的潜能,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思辨判断都是符合真实的。我们举一个鲜明的例子来理解经验规律与思辨规律的差异,有一个有趣的故事讲述了两个小孩讨论太阳在一天中什么时候距离我们最近。一个孩子说早晨的太阳距离我们最近,因为,你看啊,近的物体显得大,远的物体显得小早晨的太阳是一天中最大的,当然是早晨的时候距离我们最近。另一个孩子说中午的太阳距离我们最近,因为,你看啊,同样一堆火,近了我们感觉很热,远了我们感觉就不热中午的太阳是我们一天中感觉最热的,当然是中午的时候距离我们最近。两个小孩分别用两种感觉经验,一个视觉经验,一个触觉经验,它们都是经验规律但对于同一现象,我们的思辨逻辑认为真实只有一种,因此,两种不同的经验规律或只有一种符合真实或两者都不符合真实。经验规律的局限与思辨规律的差异是清晰的。

总之,我们在认识世界的时候,不仅要区分出现象与属性,还要区分出属性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