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规律有何作用


 

 

在前面的两个章节中,我们讨论了存在、影象存在、属性与规律概念,并且弄清了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规律是影象存在的范畴,它的外延包含影象存在的外延之中。影象存在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规律概念精准得多。它与属性概念对应。思辨地说,概念是逻辑推演的内容,确定了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也就确定了概念的其它方面,比如作用或者说功能等。当然,我们的论述有时非得详实为好,这样便于理解。我们从规律的概念中直接获得这样的判断,规律是不存在的,它属于影象存在的范畴那么规律有什么作用呢?中国有句古语,信则有,不信则无。还有一句,心诚则灵。马克思哲学中有一个概念,叫反作用。当然,牛顿第三定律中早已用了反作用的概念。然而这些与规律又有什么关系呢?

中国的一些古语非常精深,但却非常零乱,这给人们在理解上增加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也让它失去了普遍的价值。信则有,不信则无。它对理解规律的作用非常形象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尽管规律是虚无的,但规律对应的属性却是真实的。这解释了我们为什么要信的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意识反作用物质,这是马克思哲学体系中的基本命题,或者说基本判断。然而马克思哲学中的物质与意识概念都是错误的,而这个基本判断也因此而无从谈起,尽管它们都是人类在认识世界万物本质的路途中。规律的范畴虽然没有影象存在的范畴广阔,但依然是一个非常大的范畴规律人类社会而言,我们区分为经验规律与思辨规律这是依据规律对应的人类社会的属性获得的。经验规律,由于感觉属性的多种形态,因此经验规律也必然具有多种层面的区分。我们在规律的概念中提及过经验规律的先天不足或固有局限,以及思辨规律符合真实的潜在特征。在探索规律的作用之前,我们从规律的概念中就已经获得了它的本质,我们必须在深刻理解影象存在的概念中去认识规律的内涵。马克思哲学中曾经有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物质的相对命题来探索所谓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马克思哲学陷入影象存在与存在的困境中,没有认识到影象存在对存在的虚拟引导作用。

当我们界定影象存在概念的时候,我们就肯定了影象存在对存在的虚拟引导的作用,而这种作用并不同于牛顿第三定律中的作用与反作用。前者是一种虚拟作用,或者称之为影象作用,而后者却是真实作用。也许我们很难用逻辑语言讲清楚虚拟作用到底是一种什么作用但只要我们举一 个例子就可以非常清晰得理解虚拟作用是一种什么作用,就如镜子中的虚像对我们的作用一样。规律的作用就是一种影虚拟作用,不是一种实有的关联作用,它只能通过实体的虚拟模仿产生引导作用。这个虚拟引导作用,我们可以从很多人类的活动中获得鲜明的理解,比如训练、演习、计算机模拟、沙盘推演等等,它们都是非常直观的虚拟引导作用。两个小孩打玩架是一种很原始的格斗训练,而这种训练是一种格斗模拟,是虚拟的作用。如今的电脑模拟更是逼真地揭示了虚拟引导的作用,一切犹如在人脑中的虚拟想象,其虚拟的特征非常鲜明直观,很容易理解。如今,一些人喜欢打网络游戏,一种生动逼真的虚拟世界。我们通过这些很容易理解虚拟引导作用到底是什么,也就很容易理解规律的作用。规律对我们人类社会的作用就是虚拟引导的作用,尽管它对应的属性是真实存在的,但规律本身并不是属性。

比如,我们说,人的平等与尊重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但如果有一些人或社会组织就是不信,非要侵犯人的平等,不尊重人,不遵循这一基本原则的引导;他们依然是人尽管他们不会获得幸福,但他们只要足够幸运,他们依然会活着,而且有时还会活得不错。当然,这些人或社会组织也必然在人类社会的变迁历史中受到最后的唾弃。人类社会的务实观念解释了这种情况的可能;在人类社会的古代,这种情况是普遍的,比如等级观念。尽管人类社会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是朴素的人的平等的社会形态,但这种朴素的社会形态极其不稳定,因为整个社会对人的平等与尊重的基本原则根本没有清晰的认识,完全是在潜意识里自发的。社会形态的多种趋向在不稳定的社会形态中急剧变迁,自然环境约束的内化作用甚至超过了人类社会自身的属性,人类的思觉属性尽管在生理形态层面已经成熟,但远未创造出思辨规律。经验规律的创造水平依然停留在灵长类动物种群的程度,严重缺乏对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经验知识,更别提思辨知识了。在这种情况下,人类社会形态的多种趋向无法受到其本质趋向的有效约束,尽管永远不会背离这个本质趋向,但产生的差异还是巨大的。这个巨大的差异仍然在极限属性的范围以内,但人们的生活却已经面目全非了。随着达尔文进化论的广泛传播,马克思哲学第一次对人类社会的远古时代进行深入的研究,这种探索超过了刚进入文明社会的时代,超过了古埃及社会、古中国社会、古希腊社会等距离远古时代更近的社会的探索水平。这显示了思辨逻辑在探索真实方面的优越途径,依据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人们通过物种的连续现象,推演出人类社会的诞生和演变。这种认识途径让我们远远超过了距离远古社会更近时代的探索水平,这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无法否定的。在几何学中,两点确定一条直线,三点确定一个平面;我们并不需要更多的条件。尽管这并不完全等同于我们的历史,但在寻找规律上具有同样的作用。一些古生物学家过于困惑古生物化石的断层,这是不必要的;我们怎么能要求一个无限连续现象的生物物种演变的历史痕迹,这是违背思辨逻辑的。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几乎肯定能够理解虚拟作用的内涵,我们接触到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虚拟科技水平。互联网给我们虚拟了一个巨大的影世界,但我们又很清楚,它是我们人类社会创造的。它对我们的作用就是虚拟作用。虚拟一词非常贴切,虚的内涵就是影,拟的内涵就是模拟;虚拟作用就是影像模拟。规律必然类似于我们在镜子中的逼真的虚,它对应实体的属性,尽管它有点抽象派绘画风格,或者后现代绘画风格比如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它并不特指某个社会形态,某个社会阶段,而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变迁规律,所以我们不好用具体的方式去表述,我们可以画个箭头,箭头指向幸福形态。这是一幅抽象派绘画。

简洁而合乎思辨逻辑的理解是规律的作用虚拟引导人类社会的形态变迁。在哲学中,我们尤其重视人类社会,尽管我们哲学的根基部分是世界万物的本质部分。如果我们论述人类社会以外的自然规律对自然本身的作用,同样是虚拟引导自然本身的形态变迁,当然包括那些身手不凡的动物种群们,它们独特的感觉经验规律让它们在各自的生理形态变迁中产生巨大的虚拟引导作用。我们在这里就不去论述人类社会以外的规律对其本身形态的虚拟引导,着重就我们人类社会的规律进行探索。在哲学上,我们似乎总是在这么做,自从苏格拉底哲学和孔丘哲学之后,我们的哲学就明显地偏重人类社会的范畴了,尽管这么做是有失偏颇的。哲学永远不能放弃它的根基部分,否则哲学就是不完整的,即使某个哲学体系这样做了。

在规律的概念中,我们依据它对应的属性形态把规律划分为经验规律和思辨规律,并且论述了两者的区别。经验规律是先天不足的,固有局限的;尽管它在人类社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但它的作用远不及思辨规律。人类社会的思觉属性与思辨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形成,尽管思觉属性在渐渐中显现它的关联,但它在一开始就对人类社会形态产生作用,原始部落中最朴素的平等社会形态就是在它的作用下形成的。人类社会不同于蚁群,最高统治者拥有显著的生理形态的不同;也不同于其它生物种群,即使猴群,它的等级现象尽管没有蚁群的显著特征,但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最高统治者具有明显的生理形态上的优势。人类社会形态尽管也有生理形态上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显著,完全不能作为等级观念的支撑,因此等级观念在人类社会形态中是不符合真实的。人类社会具有显著的实体属性,这是其它生命实体种群所没有的;人类社会这种属性来源于宇宙,因为宇宙就是一个实体。思辨规律具有无一例外的特征,因此所有的思辨规律都具有这一特征,这是我们判断一个规律是否是思辨规律的最简洁的逻辑标准。只要我们找到一个规律不能适用的范畴,那么这个规律就不可能是思辨规律。这非常像数学中的归纳逻辑方法,或者说是归纳逻辑方法的一种引申,事实上,归纳逻辑方法来源于无一例外的逻辑方法。无一例外的逻辑方法是同质规律的直接推演物,也是实体相对属性的对应物。而感觉经验规律就无法具有这样的特征,经验规律必然存在不能适用的范畴,必然存在局限。这是我们判断经验规律先天不足和固有缺陷的逻辑基础。

经验规律是思辨规律的逻辑来源,这种逻辑关系对应感觉属性与思觉属性的关联。我们的思觉属性来源于感觉属性的极限质变,是多种感觉属性在会聚中的极限质变;因此,思觉属性必然与感觉属性紧密关联。对于人类来说,人的任何活动都是这两种属性共同的形态关联,不会有哪种真实的活动只有思觉或感觉独自完成的。尽管思觉与感觉的属性形态是不一样的,它们的趋向也是不同的,但思觉是离不开感觉的,感觉也因此离不开思觉。当然,这只是就人类社会而言的,在人类社会之外,其它一切生物种群只有感觉属性,当然也就没有思觉与感觉的不可分开的活动形态。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表述,思觉属性一旦形成就成为人类的本质属性,人的一切感觉属性都必然受到了其本质属性的约束,感觉属性也因此无法离开思觉属性。其实,这种关联也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其它生物形态与无生命实体形态的关联,生物具有感觉属性与无生命实体的感知属性存在同样的关联。无生命实体一旦在实体形态变迁中极限质变为生命实体,产生了新的属性形态,感知属性极限质变为感觉属性,那么感觉属性就立刻成了生物实体的本质属性。在生物实体形态,感觉属性也无法离开感知属性,而感知属性也必然受到了感觉属性的约束。比如毛细管属性,植物的根茎就是具有毛细管属性完成对水的液体形态在体内循环传输的,我们可以用无生命实体形态的感知属性对于其进行理解,但它确实产生了一种新的属性形态。当然,毛细管属性与物理学规律没有对立,尽管产生了明显的不同。这种关联非常好地表明了感觉属性与感知属性之间的关联与变迁,非常方便我们理解感觉属性、感知属性与思觉属性之间的连续现象与不同。

我们依然要回到人类社会的领域,尽管哲学的研究范畴包括了人类社会在内的全部实体,但人类社会无疑是哲学研究领域中的核心。对于人类社会来说,经验规律尽管先天不足和固有局限的,但它没有思辨规律的主客观之分,通俗地说,经验规律的局限没有故意为之。这也是经验规律在为思辨规律提供知识前提的有力支撑,它犹如我们的真实感受,甭管感受是否符合本质。因此,经验规律有其符合真实的解释,这种解释来自思辨规律。思辨规律具有符合真实的巨大潜质,但却有主客观之分,通俗地说,思辨规律有故意造假的可能。人类社会在探索世界万物本质的久远历史中,常常受困于思辨规律的造假,有意或无意的,也就是思辨规律的主观部分。无意的造假常常来源于人类社会的时代局限或个人局限。我们常常评论某位学者受到时代的局限,这个局限是由于此时的人类社会没有创造出足够的经验规律,也就是经验知识不够。同样,个人局限如出一辙。所谓的社会的认识水平就是经验知识创造的水平,而思辨规律却没有这样的评判标准。比如古中国的五行学说,世界万物的本质是五行,所有的实体都是它们构成的,包括它们自身。这种学说明显具有时代的痕迹,如果当时的社会掌握足够的经验知识,比如近代化学知识,就很轻易地否定五行学说。在卢梭的《忏悔录》中,记载了一位有趣的人,他认为世界万物是由鹅卵石构成的。这给卢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显然,卢梭并不赞同这种观念,因为这种认识水平是人类远古时代的,尽管它透着质朴,也并不比上帝荒谬多少。

思辨规律有主客观之分,由于思觉属性的巨大创造,以及对世界万物本质的潜在认识能力,思觉属性有可能创造出一大堆不符合真实的虚拟规律。人类社会必须对思辨规律进行再判断,依据思辨逻辑,对哪些不符合真实的虚拟规律划归为主观思辨规律的外延之中。主观思辨规律就是不能对应属性的思辨规律,它的外延就是那些不符合真实的思辨规律。而客观思辨规律是对应属性的思辨规律,它的外延是那些符合真实的思辨规律。这里的主客观借用了主客体的概念,并与主客体的概念保持思辨逻辑上的一致。所不同的是,思辨规律是人类社会在认识活动中创造出来的,而认识活动就包含了主客体的关联,只不过认识活动中的主体是人类社会。很显然,主观思辨规律是人类社会在认识活动中对客体属性的错误判断,从而造成了不能对应属性的虚拟影像。主观思辨规律与经验规律不同,前者尽管是不符合真实的,但它具有思辨规律的特征,而与经验规律的固有局限不同。在形式上,主观思辨规律与客观思辨规律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异,因此很难在形式上区分出思辨规律的主客观。因此,区分思辨规律的主客观必须接受求实精神引导下的思辨逻辑检验,通过思辨逻辑的推演获得其内在必然产生的矛盾,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困境,或者通过思辨逻辑推演获得必然与求实精神产生逻辑对立,明确其不能对应属性,违背规律的根本特征。比如一切人类社会都是具有阶级的。这个判断是一个标准的思辨规律形式,具有人类社会形态的无一例外特征。我们依据这个判断很容易推演出任何社会形态都是阶级的,当然包括人类社会的远古时代,包括人类社会的原始形态;而我们获得的经验知识却是原始社会具有朴素的平等状态,也就是说并不具有阶级特征,违背了求实精神。因此,这个思辨规律是主观思辨规律,通俗地说就是假的思辨规律。

我们可以打一个形象的比喻来理解什么是主观思辨规律?主观思辨规律就像一个被动了手脚的录像,从而与真实不能对应,违背了规律的根本特征。我们很清楚如果一个录像没有被动了手脚,即使它存在局限,但记忆了真实;但动了手脚的录像必然与真实相悖。尽管主观思辨规律不是这样产生的,但却与动了手脚的录像是一样的。对于这样的思辨规律,我们必须把它们从人类社会的知识体系中区分出来,因为接受它们的虚拟引导,我们会走向哪里?尽管在这样的虚拟引导中,我们内在的属性会约束我们滑向深渊,但我们完全处于混沌中,不知道这种状态是源于何因,并且我们将在这个过程中极度危险,也必然是残酷和痛苦的,比如祥林嫂的生活。主观思辨规律必然将人导向虚无。我们每个人都在评判人类社会创造的知识体系,但我们拿什么来评判呢?那些怀疑论者也需要求实精神的引导,只不过他们多数陷入经验规律的固有局限中,而如芝诺这样的质疑者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遵循求实精神的引导对质疑的规律进行思辨逻辑的检验,否则他的著名悖论就不成为悖论了。我们常常肯定批判精神,尤其是具有建设作用的批判精神,而不是如一些怀疑论者那样陷入经验规律的局限中。客观思辨规律是我们人类社会翘首以盼的,由于其具有人们通常赋予真理的最高价值而为人类社会所肯定,客观思辨规律就是真理。当然,人们通常把真理特指人类社会领域里的思辨规律,而对于自然科学领域并不如此。然而事实上,自然科学领域的思辨规律具有社会领域内的同样的价值,并且常常是基础的。由于在自然科学领域里的思辨规律接受了严格的求实精神的引导,比较起社会领域内的要普遍多。

我们回答了规律是什么,也回答了规律的作用。人类社会在寻求真理,何谓真理?原来真理是虚拟的!规律分感觉规律与思辨规律,而思辨规律又主观规律与客观规律。真理就是指客观规律。主观规律就是个人或人类社会的自娱自乐!寻找真理,我们需要突破时代的局限,还有就是突破个人的局限!这个不容易呀!所以,我们如果获得了这样的规律,我们先要小心谨慎,还有就是珍惜!我的话说到这里,余下的就就交给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