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放大我们社会可怜之人的可恨之处?
------今天中午在武昌分局门口亲眼目睹一上访人员待遇而产生的疑惑!
汪华斌
今天上午为侄女办理出院手续,所以最后自己一个人到武昌分局对面的鱼粉店吃鱼粉;吃完后回来发现武昌分局门口聚集很多人,感到很奇怪的我也到了武昌分局门口。发现一位精神不正常的妇女站在分局门口的栏杆上,一个保安在上面往下推;另一个保安在旁边骂骂咧咧。只听见其它的保安说这精神病来了几年,所以不能允许她进门;而且说这人相当可恨。正在这时武昌分局接待室的下班警察也到了现场,他们倒是和气对这妇女说话;可这妇女已经精神不正常了,说自己要喝水;而且还说只喝脉动。这警察而话没说,就到对面买了脉动;可这妇女竟然一口气喝完了,说还要喝。这时旁边一位老年妇女自己也到对面买来了矿泉水,却依然还是一口气喝完了;这妇女依然高声喊叫说自己还要喝。也可能是保安打110报警,结果黄鹤楼派出所的警察开车来了;说要带这妇女去黄鹤楼派出所。我说既然这妇女多次来武昌分局,说明还是需要这里解决;而现在人家已经是在分局,你们带到派出所又能有什么用呢?这110警察说出警了就必须带回去,如何解决不是他们的问题;而武昌分局的保安则要求赶快带走,因为人留在这里造成人聚集越来越多。然而这时我发现这妇女已经虚脱,而且精神极度不正常;结果四周各种声音响了起来,说这可恨之人只能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现场那么多人,除了极少数人同情这上访人员外;绝大多数人竟然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以不应该同情这些人。再后来我的电话来了而离开,所以后来的情况也就不得而知;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话却在我脑海里转;谁使我们社会的上访人员成为了可怜之人?又是谁无限放大上访人员他(她)们的可恨之处而使他(她)们成为了可恨之人?
我们知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原话出自鲁迅先生,由来是评价自己笔下人物孔乙己;他揭示的是生活哲学问题和对少部分人的批判。意思是用通常道德标准衡量,一个人貌似可怜之人现实的不如意;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或咎由自取造成的,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类人的可恨之处。如现在占街乞讨的学生和求助路费的人,他们有健全的身体;但想不劳而获而通过这种卑微的方式去获利,看似可怜其实可恨。正因为如此,这话竟然成为了街头巷尾老百姓的随口言语。所以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然而我们不要忘记,上访人员是改革开放中侵犯权利而造成的新生群体;这些人在没有被侵犯权利前,他(她)们不是可怜之人;然而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后,自己突然间成为了贫穷者和落魄者;他(她)们敢于抗争,这是上访者的共同点。然而正因为如此,上访者成为了我们社会的孤独者;因为依靠上访而讨回公平正义的实际微乎其微。在改革开放后的放权实践中,任何侵犯权利者都能名正言顺;所以上访成为了徒有虚名。更重要的是上访相反使打击报复不断增加,从而使权利被侵犯者成为了真正的可怜之人。以我自己的亲身体会,如果我不上访;我在武钢早就分配了住房。同样如果我不上访,我早就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也就是说如果我不上访,最后我能在武钢获得近2000万的公开收入。然而我相信法律而上访,结果武钢的住房没有我的份;武钢的高级职称也没有我的份,最后竟然只能被强制性下岗。一个博士水平而且工作二十多年的高级知识分子,最后竟然只自谋出路的人;因为上访没有为我带来任何公平,连我应该得到的工资奖金都无法要回;你能说上访就能获得公平正义吗?所以说是上访使我成为了可怜之人,同样还是上访还使我成为领导干部眼里的可恨之人;是谁造成我可怜,是谁造成我可恨;这应该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因为我们社会的上访不是第三方调查与解决你的问题,而是千篇一律地转回原单位解决;正因为如此,我是因为举报自己的上级领导而被打击报复才上访;最后连统战部的回信都只转到我单位负责人那里,你能说有我的好日子过吗?所以上访者普遍存在独身一人无助迷茫,因为即使碰到同情你的信访干部也只能以心灵慰藉但却无法解决你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上访不断刺激打击报复加重,所以上访者越来越精神崩溃。因为上访者首先需要别人同情,其次是上访者也需要关爱;更重要的是上访者最需要的是帮助。为上访者奉献爱心,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性;所以不对上访者偏见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举动,也是社会法制化的表现。如果我们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对上访者抱有成见,我们社会能对上访者如此偏见吗?正因为如此,不是可怜之人有可恨之处;而是我们社会不公平造成对可怜之人的可恨之处无限放大;这才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我感到可喜的是我们今天的警察知道克制自己,所以保安对上访者打骂;但还没有正式警察有这样的行为。我不知道为什么保安或辅警就没有正式警察那么克制,他们是不是想表现自己而成为正式警察呢?因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只要我们社会的执法者真诚奉献爱心,我们社会才能慢慢向法制化迈进;所以对可怜之人也就没有发现有什么可恨之处了,这样的社会难道不是更加美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