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着男装遭辞退说无理由却很霸道
李华新
因穿着似男性,性向疑为同性恋遭公司辞退,真可谓是辞退奇葩事件之一了,在贵阳市工作的小陈就遭遇到了此事件,对此,小陈表示被单位以这样的理由辞退觉得很委屈,希望公司能给予尊重。
就业是劳动者通过劳动维持生存并实现其价值的重要前提,法律规定任何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经济能力而受到限制。连性别都不能成为就业歧视的理由,何况小陈只是爱穿男装呢?小编觉得公司的做法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大家觉得呢?
对于企业来说,你要辞退小陈实在是你有你的理由,因为企业和个人之见是一个合同关系,你要辞退对方,那也是企业自己的理由来决定的。只是现在的女性愿意着男装,而认为是有性取向的问题,那就有些让人不好理解了。因为,女人愿意着男装,这也是她自己的自由。而具体说,你是有性取向的问题,这似乎就有些霸道了。因为在招工的要求上,在开始的时候一定是没有这一条的。现在用这件事情来说事,自然人家小城是可以要求公司来给自己个说法的。而且是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也没有披露太多的理由。
如果是作为企业是可以对其的着装提出要求的,尤其是像这样的异装者,企业也是可以坚持自己的理由的。而如果说你异装就是有性取向的问题,那就不应该了。
而说实话,女性愿意异装,自然会有自己的一些理由,这和是否是同性恋取向,企业是没有权力来干涉人家这个自由的。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小陈愿意来着异装。只要是不影响工作,那么就不应该作为辞退的理由。如果是吧这个作为辞退的理由,不是霸道是什么呢?
不过作为小陈,这里有如此的规定,那么就去找一个能够适应你的地方就职吧!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