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看不懂的处罚


 一件看不懂的处罚

2016-04-05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报道:坟爷如何非法占地建墓:201642日,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墓园,前来清明祭祖的人们来了一批又一批,但他们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所购买的墓地还是个手续不全的“黑市户口”。此前,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园负责人林耀昌被当地村民林键国举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敛财。经媒体多次披露发酵后备受社会关注,当地职能部门也介入调查。20134月,陆丰市国土资源局现场勘测得出结论,林耀昌在未取得国土部门用地许可情况下,未批先建,大量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88.13亩林地伐林开山,毁坏农用地,先后建成3232座墓穴。项目共用地131.7亩,其中农用地(林地)88.13亩、建设用地40 .98亩、未利用地2.59亩。在这期间,林耀昌为洗脱所涉罪名通过朋友向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20万,以逃避法律追究。3个月之后,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汕尾市警方刑事拘留。

我的问题是:

1.公益性公墓也是政府统一规划的。这个安福公墓一定有公益性的审批手续,不存在未批先建。

2.据我所知,直至现在没有任何法令规定公益性公墓需要通过征地来实行土地使用。在土地价格高昂的现实状态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通过征地的形式来实现公墓的“公益”。

3.公益性公墓的存在理由和目的就在于缓解市场经营性公墓价格给市民消费带来的经济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经营性公墓独霸经营的市场格局。只要公益性公墓在销售价格上与经营性公墓保持了较大的差距,它便完成了它的市场任务。又何罪之有?

4.他的错误在于不该行贿与公安局长,以行贿罪被逮捕,那无可非议。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拘捕,那也不冤枉,只是法律就不平等了,这种事在全国到处都是,难道这种事也适合“民不举官不究”的法律常规么?

    做个公益性公墓,还得去行贿,最终还在把自己弄到拘留的程度,真的疯都疯掉了,值么?不值。

20164616:46